新闻发布会现场 (央广网发 吕文卫摄)

  央广网沈阳4月15日消息(记者 吕文卫)辽宁设立5年过渡期,细化出台25项具体举措,切实推动脱贫攻坚政策举措和工作体系逐步向乡村振兴平稳过渡。
  4月15日,辽宁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省扶贫办副主任郭善瑞介绍了全省脱贫攻坚情况和《辽宁省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
  据了解,到2020年底辽宁省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现行标准下84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人均纯收入达到9648元,超过1万元的占32.4%,15个省级贫困县全部摘帽,1791个贫困村全部销号,历史性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如期打赢全省脱贫攻坚战。
  近日,省委、省政府以两办名义印发了《辽宁省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部署,细化实化落实中央《意见》各项政策要求,切实推动脱贫攻坚政策举措和工作体系逐步向乡村振兴平稳过渡,用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在总体要求上,辽宁将设立5年过渡期,确保不出现规模性返贫,确保乡村振兴有序推进。在工作措施上,从切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效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重点工作衔接、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政策衔接等4个方面,细化出台了25条具体措施。在保障措施上,继续坚持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持续加强村级党组织建设,将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大举措纳入省、市、县“十四五”规划,并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纳入乡村振兴考核。
  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辽宁将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做好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以更有力的举措、汇聚更强大的力量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向着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更高目标继续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