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5月19日消息(记者安红丽)“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义务教育法的要求,是事关教育公平的国家战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局长田祖荫在19日的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截至目前,全国累计2767个县(含市、区及实施义务教育的其他县级行政区划单位,统称县)通过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评估认定,占95.32%。

  2019年,全国共有7个省份、69个县(市、区)通过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评估认定。截至目前,全国共23个省份整体通过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评估认定,占71.9%;累计2767个县(含市、区及实施义务教育的其他县级行政区划单位,统称县)通过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评估认定,占95.32%。其中:东部890个县全部通过;中部872个县通过,西部1005个县通过,中西部已通过县数占中西部总县数的比例为93.24%。

  田祖荫强调,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动态的,通过国家督导评估认定不是终点。已通过认定的县,还需要进一步巩固提高,防止出现反弹。2019年,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对2013-2018年通过认定的2708个县(6年间通过国家认定的县数为2717个,因行政区划调整,目前为2708个)进行了年度监测复查,同时在对7省份进行督导评估时,抽取部分县进行实地复查。

  监测复查显示,绝大多数县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态势向好,99.2%的县小学和初中校际综合差异系数保持在标准值之内。与上年相比,2708个县的小学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体育运动场馆面积、教学仪器设备总值、专任教师数、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分别增加4.0%、3.7%、12.3%、2.3%、3.4%;初中也有不同幅度的增长。

  同时,监测复查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比如,有的地方存在教育经费投入下滑,教师待遇不落实、结构性短缺、交流机制不健全,有的学校占地面积、运动场面积、建筑面积不足,功能教室和仪器设备不足,个别学校校额、班额偏大、生活设施不完善,有的学校管理水平不高、安全管理有漏洞等。其中有23个县的小学或初中综合差异系数明显下滑,未能达到标准要求,共涉及13个省份。

  下一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对推进不力、指标下滑、弄虚作假的地方,通过媒体曝光、约谈有关负责人等多种方式,督促整改,确保地方各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法定责任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