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5月15日消息(记者王启慧)日前,《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印发,《意见》针对高校专职辅导员职业发展、聘用方式、待遇等作出了明确规定,要求提高思政课教师和辅导员待遇。此外,设立专项经费用于支持高校开展网络思政工作,并提出将思政工作纳入一系列评价指标。

  为促进辅导员职业发展,《意见》提出要完善高校专职辅导员职业发展体系,建立职级、职称“双线”晋升办法,并要求学校结合实际情况为专职辅导员专设一定比例的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专门强调不得用劳务派遣、人事代理等方式聘用辅导员;为提高思政课教师和辅导员待遇,要求各地要因地制宜设置思政课教师和辅导员岗位津贴,纳入绩效工资管理,并相应核增学校绩效工资总量。

  设立一系列专项经费。《意见》要求各高校应按照在校生总数每生每年不低于30元的标准设立网络思政工作专项经费,应按照在校生总数每生每年不低于20元的标准设立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工作队伍建设专项经费。

  《意见》强调要把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作为“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估、学科专业质量评价、人才项目评审、教学科研成果评比的重要指标,并纳入政治巡视、地方和高校领导班子考核、领导干部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