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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关于征集第28届中国新闻奖参评作品的通知

2018-03-16 14:42:00来源:吉网

  据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简称中国记协)2月8日印发的〔2018〕1 号文件《关于印发〈中国新闻奖、长江韬奋奖评选办法〉的通知》,吉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作为“中国新闻奖”参评作品试点报送单位,从即日起将严格按照《关于第二十八届中国新闻奖、第十五届长江韬奋奖报送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接收国内各新闻单位及个人报送参评作品。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真诚欢迎全国新闻机构或个人向吉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自荐或他荐参评的优秀新闻作品,同时接收学院教师与在校学生推荐的参评作品,类别不限。

  2.本次征集只接收第二十八届中国新闻奖参评新闻作品(不含新闻论文奖)。自荐(他荐)参评作品,须获得省部级以上或中央主要新闻单位社(台)级新闻奖,且须有2名新闻专业副高以上职称的人士实名推荐,并在作品后附获奖证书复印件;自荐(他荐)参评作品须进行公示且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自荐(他荐)人(单位)须出具公示情况的说明。单位、集体或个人推荐参评作品时,须用A4纸打印《推荐作品目录》和《作品推荐表》,并在推荐单位意见处签署推荐人姓名,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如果是系列(连续、组合)作品,还需在推荐表后附《中国新闻奖系列(连续、组合)报道作品完整目录》。参评作品报送材料包括:报纸作品提交2份刊登作品的完整版面原件,广电作品提交原版播出作品复制件1份,报纸、广电、网络作品刊播内容文字复印件12份,网络公示用电子版材料存入U盘1份(并请将网络公示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指定联系邮箱),作品格式以中国记协相关要求为准;自荐(他荐)参评作品不得向2家以上单位推荐(含2家)。参评作品及其相关材料必须真实,不得弄虚作假。凡一稿多投者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参评资格,并列入本初评委员会黑名单。每个参评人必须签订《诚信参评承诺书》。参评作品字数、时长等篇幅要求严格按中国新闻奖评选办法执行,对超长作品,不予评审、报送;报送新闻作品截止日期2018年4月24日,以寄出邮戳为准。

  3.参评作品体裁、地区、媒体类型不限,每位作者限报作品1件,请务必以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的方式邮寄到“吉林大学文学院及新闻与传播学院资料室”,并在外包装上注明“中国新闻奖材料”字样。参评作品无论原件还是复印件、电子文件,要求字迹、图片、音视频清晰,便于评委评阅,所提交的作品材料恕不退还。

  4.吉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可向中国记协评委会报送的参评作品数量为3件(其中吉林省内媒体刊播作品1件),并将拟报送中国记协的作品于5月中旬在吉林大学文学院官方网站以及中国吉林网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本次评审、报送不收取任何费用。

  5.吉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接收报送材料的联系方式:

  地址: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东荣大厦吉林大学文学院及新闻与传播学院资料室

  邮编:130012

  联系人:郑老师,陈老师

  电话:0431-85166126

  邮箱:xinwenjiang18@126.com

编辑: 关宇玲

吉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关于征集第28届中国新闻奖参评作品的通知

吉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关于征集第28届中国新闻奖参评作品的通知,参评作品字数、时长等篇幅要求严格按中国新闻奖评选办法执行,对超长作品,不予评审、报送;报送新闻作品截止日期2018年4月24日,以寄出邮戳为准。地址: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东荣大厦吉林大学文学院及新闻与传播学院资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