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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职业资格鉴定考试 5月20日21日开考

2017-04-10 07:08:00来源:南宁晚报

  本报讯(记者 史小辉)昨日,记者从自治区人社厅获悉,今年上半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考试将于5月20日、21日举行,4月12日结束报名。想报考心理咨询师、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劳动关系协调员等国家职业资格的,可得抓紧时间了。

  根据相关要求,今年的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考试分两批次进行,上半年考试于5月20日、21日举行,下半年考试于11月18日、19日举行。考试全部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通过审核后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需对提交报考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信息、材料的,一经发现,将按相关规定处理,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的,取消成绩,不予发放资格证书;取得相应证书的,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情节严重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此外,今年广西人力资源服务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与国家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指导人员、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鉴定合并进行考试。考生可以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2017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全区统考鉴定公告》条件,参加广西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组织的鉴定考试。对考试合格人员,颁发国家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指导人员、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该证可作为各类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请行政许可、年审应具备的从业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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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国家职业资格鉴定考试

  统考批次(考试时间) 5月20日、21日 11月18日、19日

  报名受理时间 截至4月12日 9月12日—10月15日

  ●5月20日、11月18日:物流师4-1级、电子商务师4-2级、心理咨询师3-2级、秘书(涉外秘书)5-3级、理财规划师3-1级、职业指导人员4-1级、会展策划师4-2级、房地产策划师3-2级

  ●5月21日、11月19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4-1级、企业培训师3-1级、安全评价师3-2级、健康管理师3-2级、劳动关系协调员3-1级、婚姻家庭咨询师3-2级

编辑: 果君
关键词: 国家职业资格;职业资格鉴定;考试时间;涉外秘书;企业人力资源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