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戒目的在于解决当前教师对学生“不敢管教”的问题|惩戒不是体罚|惩戒不能伤害学生身体、心理
事件:青岛出台《中小学校管理办法》 学校被赋予“惩戒权”引热议
据媒体报道,日前,青岛市政府出台地方性规章《青岛市中小学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该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中小学校对影响教育教学秩序的学生,应当进行批评教育或者适当惩戒;情节严重的,视情节给予处分;学校的惩戒规定应当向学生公开。这是全国和地方教育法规中,首次提出“惩戒”的概念。
此《办法》中提到的中小学校有权对影响教育教学秩序的学生进行“适当惩戒”引发网友热议。有人赞成,认为一味纵容孩子的教育不可取,也有人提出惩戒的度不好界定,还有人担心这或引来变相体罚的质疑而使老师不敢行使批评、惩戒的权利。
声音:学生犯了错 你支持老师惩戒吗?
对“熊孩子”采用惩戒合适吗?又该如何把握“适当惩戒”的度?来听听他们怎么说。
█观点一:无规矩不成方圆 有助孩子改正错误
王女士家住江北区,其孩子在上小学三年级。在王女士看来,对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的孩子,学校采取适当惩戒是合适的。如果孩子犯了错而没有受到相应的批评教育,那就是溺爱和放纵。相反,在老师适当的惩戒教育下,有助于孩子认识和改正错误。
“无规矩不成方圆。”在沙坪坝区某中学教书多年的李老师表示,《办法》赋予学校对学生的“惩戒权”,为老师对学生进行正常批评教育提供法律法规支撑,同时也督促学生们自觉遵守纪律。
█观点二:惩戒尺度不好把握 或造成相反效果
家住沙坪坝区金象左右小区的周先生说,他孩子正在上中学。他认为,现在中小学生的思想比较独立早熟,如果惩戒的尺度把握不好,可能起到相反作用,易导致孩子的逆反心理。
在重庆银行上班的李女士则直言,现在一些学生心理较脆弱,被批评教育后可能出现极端行为,这样哪个老师还敢惩戒?
从事小学教育10多年的张老师也担心,如果惩戒的界线不明,惩戒实施起来不注意就会被家长认为是体罚或变相体罚,因此惩戒执行起来有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