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浮梁:落实《决定》精神,为野生动物撑起“保护伞”

2020-03-03 15:52: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浮梁3月3日消息(记者胡斐 通讯员黄湘国)春季是野生动物繁衍的重要时期,也是滥捕乱猎的高发期。为营造安全的野生动物栖息、繁衍环境,浮梁县根据全国人大近期通过的《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积极发挥林业部门的职能作用,多措并举,加大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行为的防控力度和惩处力度,重点打击非法捕猎、贩卖、宰杀和食用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加强野生动物资源保护。

野保工作人员在巡山

  为了贯彻落实《决定》精神,近日该县人民检察院和县森林公安局分别提前介入疫情期间两起非法狩猎案。两案的犯罪嫌疑人金某某和占某某都是通过架设电线,安放直流电“电猫”等方式猎捕猫头鹰、野兔、竹鸡等野生动物,随后,将上述捕杀的野生动物出售或食用。经鉴定,猫头鹰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野兔、竹鸡等均为国家保护的具有重要生态、科学研究、社会价值的野生动物。目前,两案均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或已采取强制措施。案件的快速处理,有力震慑的犯罪,保护了野生动物在浮梁大地繁衍生息。

 执法人员在酒店检查工作

  浮梁县检察院案承办检察官称:“狩猎案发生后,检察机关在正义网发出公益诉讼诉前公告,在此期间有关组织提起公益诉讼的,检察机关可以支持起诉;像这个狩猎案,如果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不提起诉讼的,检察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狩猎者的法律责任。”

执法人员在小餐饮店例行检查

  据了解,浮梁县是全国生态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江西省森林城市,森林覆盖率达81.4%,野生动物资源十分丰富。一直来,该县建立了长效管理机制,坚持严抓严管,成效显著。疫情防控期间,采取坚决有力措施,积极开展了以保护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为主要目的的专项整治行动,依法制止和惩处非法猎杀野生动物行为,守护野生动物资源安全。为切实做好保护工作,该县林业、森林公安等部门进一步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在高速公路出入口、国道、县城主要街道、乡镇集镇、各村组等处,悬挂标语、发放宣传资料,还充分利用县属融媒APP、政务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和电视、短信等宣传平台普及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知识,大力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努力提高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主动意识。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加强野生动物栖息地巡查,利用护林员网格化管理巡护体系,加大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源头管控,管住来源通道,共同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从2月份以来,全县累计出动巡查车辆612台次、出动巡查人员3942人次,巡查里程19384公里,集中对县城农贸市场、17个乡镇的农产品集散地和全县范围内的23家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市场进行全面系统排查,严禁非法猎杀、交易、贩卖野生动物,做到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从源头上管控,关闭来源通道,为丰富的野生动物资源撑起了“保护伞”。

  浮梁县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局局长胡世才告诉记者:“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们野保局认真开展了野生动物监管工作,坚持巡护巡查与定点值守相结合,精准排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疫源防控与严查严打相结合,有效遏制的乱捕、乱猎野生动物现象发生。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对野生动物保护力度,确保一方平安。”

编辑: 邓玉玲
关键词: 保护;野生动物;

江西浮梁:落实《决定》精神,为野生动物撑起“保护伞”

为营造安全的野生动物栖息、繁衍环境,浮梁县根据全国人大近期通过的《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积极发挥林业部门的职能作用,多措并举,加大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行为的防控力度和惩处力度,重点打击非法捕猎、贩卖、宰杀和食用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加强野生动物资源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