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4月24日消息(记者佟亚涛)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时隔六年,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再次“扩容”,天津、上海、海南、重庆4省市成为新晋试点地区。记者从23日上午举行的商务部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4省市试点方案合计明确了203项试点任务,有助于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对外开放。

国务院日前发布批复,同意在天津、上海、海南、重庆开展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试点期为自批复之日起3年。原则同意4省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总体方案。这是自2015年5月在北京率先实施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以来的首次扩围。商务部外资司司长宗长青介绍,此次扩围有利于形成“1+N”的试点格局,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对外开放。

宗长青表示:“服务业开放点多面广、门类众多,需要从多维度开展创新探索。这次开展试点的4省市服务业发展基础较好,区域和产业代表性较强。通过改革创新,发挥地方首创精神,能够在工作中积累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新增试点,有助于与北京的示范区建设形成梯次安排与协调配合,多点开展试验论证,形成综合效应。”

在借鉴前期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4省市试点方案结合本地定位,合计明确了203项试点任务。其中,共性试点任务52项,包括北京市24项创新性较强的试点任务;有各地特色的措施151项。

其中,在产业开放方面,按照服务业领域市场竞争的不同特点,设置充分竞争、有限竞争、自然垄断领域竞争性业务、特定领域服务业4个类别,将科技、金融、教育等12类重点服务行业分别纳入,提出试点任务111项。

宗长青说:“支持设立外商独资财务公司、放宽外商捐资举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准入、允许外商投资旅行社经营出境游业务、允许外资银行参与进出口环节税款缴纳和保函业务等。”

此外,探索取消商业特许经营备案、优化营业性演出审批管理等政策措施,对内外资同等适用。

而在体制机制建设方面,试点方案共提出23项试点任务,完善规则体系、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

宗长青介绍:“试行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合作;下放中资邮轮、国际客轮运输相关业务的许可权限;全面实行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税线上线下一窗受理、并行办理等。”

商务部研究院国际服务贸易研究所所长李俊认为,这将带动更多国际先进服务业进入中国市场,发挥“鲶鱼效应”。他说:“通过扩大服务业开放、放宽市场准入等措施,能够让国外更多优质的、国际化程度高、竞争力强的服务业企业投资中国。通过开放效应,带动国内服务产业竞争力的提升。”

服务业扩大开放是我国新一轮改革开放的重点。数据显示,当前服务业吸收外资占我国吸收外资总量的70%以上。但是另一方面,我国服务业增加值约占GDP的55%,比发达国家低20个百分点左右,存在与制造业融合发展不够、现代服务业发展不足等问题。为此,需要进一步扩大服务业开放,持续培育新的发展动能,塑造国际竞争和合作新优势。

李俊说:“(随着我国加入)RCEP等国际协定,以及未来考虑加入CPTPP,其中一个短板就是服务业开放(程度)。通过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海南等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在国内先行先试,未来进一步对接国际规则。现在我国进入到服务业加速发展的阶段,进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阶段,服务业扩大开放和服务贸易加速发展必然是一个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