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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农地国有化后遗症隐现 "土地使用权"引争端

2013-09-03 08:48  来源:中国广播网我要评论 

  央广网北京9月3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深圳市龙华新区城管执法局对一个企业开展堵路式执法,围绕着国有化后的土地使用权之争,区政府和企业之间展开了博弈,这背后放大的是深圳十年前集体土地国有化的历史遗留问题。

  石场厂长被纪委带走 龙华新区政府抢地动作频繁

  时间回到今年7月24日下午,原田心石场厂长余代旺被深圳市龙华新区纪委工作人员带走。8天后,余代旺被移交给当地派出所刑拘。律师会见笔录显示,余代旺被纪委拘禁期间被讯问多次,做过三次正式笔录,还曾遭受体罚。

  让企业一方难以理解的是,厂长余代旺只是一个普通老百姓,为什么会由纪委出面并限制自由呢?在企业看来,深圳市龙华新区政府频频动作是为了争夺企业的土地使用权。

  田心石场老板王为平说,他于7月26日下午曾向深圳市龙华新区纪工委书记刘凯章要求放人,却遭到威胁。刘凯章对他说:“不要跟政府顶着来,不然就等着坐牢吧,我们要抓你。”

  除了厂长被拘,田心石场还遭遇了堵路执法。有目击者证实,7月16日两辆执法车横在进入田心石场的必经之路上,完全把路堵死。7月29日,田心石场老板王为平在当地网络问政平台上呼吁“已遭连续堵路十几天,造成田心石场所需石料无法运进,加工好的碎石无法运出,石场被迫停产。”在岳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岳屾山看来,堵路执法并不合法。他说:“即使是要进行强制拆迁,也不能采取这种断水、断电、断路的方式。”

  石场老板的土地使用协议被指不合法 集体用地成工业用地的香饽饽

  在深圳市龙华新区,像发生在田心石场上的土地使用权争夺并非个案,像王为平一样的群体命运随着政策起伏跌宕。1992年,王为平来到深圳投资兴业。经过宝安县国土局和工业局批准,观澜镇新田村委会老四村民组与王为平签署了五十年的土地使用协议。1993年1月,王为平又从他人手中取得了新田老村三队的石皮山开采权,约定期限为50年,直至将山石开采完为止。

  王为平向村集体一次性交清了石场五十年土地使用费,还投入了当时最为先进的石材生产线,建造了员工宿舍办公大楼,修建了石场挡土墙和通往山外的水泥公路。到1993年田心石场投产,王为平累计投入资金1500万元。但是,让王为平没有想到的是,田心石场的土地转化已悄然进行。

  深圳从2002年就开始集体土地国有化的尝试,2002年8月出台的《深圳市征用土地实施办法》,为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的改革做好了铺垫。2013年1月18日,深圳国土局发布的四个土地新政文件,核心内容主要是允许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合法工业用地申请进入市场流通。这个被称为“二次土改”的举动,为打破深圳市土地瓶颈真正敞开了大门,原集体土地上的工业用地成了香饽饽。转地过程中,王为平手上50年租约的合法性也受到龙华新区政府的质疑。

  龙华新区政府工作人员说:“我们现在不认为小村和王为平签的合约是合法的东西。当时,国土局批地批给老三村、老四村,那么现在我们收地,同样是对他们,而不是对石场。”

  但王为平认为,自己拥有合法的土地协议,拥有使用权,如果政府收回,就应该补偿地面附着物。而龙华区政府认为,不在赔偿之列,双方争执不下。

  土地改革缺乏法律依据 区政府多位官员受贿落马

  从2004年深圳将宝安和龙岗两个区农民集体所有的260平方公里土地转为国家所有开始,就创造了绕开征地直接转地的特例。这项改革因为被指缺乏法律依据而备受质疑,国土资源部也在2005年给与批复,要求“下不为例”。

  如今,深圳的农地国有化改革已跨过十年,原农村集体土地产生了大量历史遗留问题,产权难以明晰,使用权、收益权争议,违法违章现象等越发凸显。围绕土地的转换和附属物的补偿,带来巨大的弹性空间和利益黑洞。

  不久前,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街道办事处转地办主任刘某、聂某相继因为收受贿赂落马。而在刚刚过去的8月,观澜城管执法队的协管员李某,也因为收受贿赂400多万而被刑事拘留。但这并不能阻挡土地和违建处理上巨大的诱惑力。

  最近以来,由转地引发的纠纷一直不断,在深圳市宝安、龙岗、光明新区、龙华新区,还有大批土地使用权处于争议之中。

  在深圳集体土地国有化的转地改革中,如何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正在考验着当地政府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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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吉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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