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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说】A股上市公司的造假套路(第二篇)

2017-12-19 11:07:00来源:央广网

  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可以说是一个在各国的资本市场普遍存在的顽疾,只要贪婪植根于人心,财务造假就会长期存在。

  A股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事件屡禁不止,典型的主要有两种:一种是IPO企业在申报材料中财务造假;另一种是上市公司在披露定期报告中财务造假。

  我们回顾一下2016年,中国证监会一共发出了139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其中,共有13份处罚涉及到公司财务造假问题。其中被罚最高的就是欣泰电气,罚款达到了832万元。

  财务造假的手段在近年来呈现多样化的趋势,常见的造假手段包括:虚构收入,提前确认收入,推迟确认收入,转移费用,费用资本化、递延费用及推迟确认费用,多提或少提资产减值准备以调控利润,制造非经常性损益事项,关联交易非关联化创造利润、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等等。

  其实总结多年来资本市场的一些财务造假被查的案例,我们也可以将财务造假套路分成四个层级来分析。

  第一类是初级造假手段。这个级别的造假基本是滥用公认会计准则,简单粗暴,相对容易识别。比如A股市场上著名的绿大地财务造假案,当时公司是通过伪造销售单据公章等造假虚增收入5.47亿元,同时伪造存货和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凭证虚增资产人民币3.37亿元,9年编造利润2.5亿元,从A股市场圈走了3.46亿元。

  第二类,段位稍高,算是中级造假手段。由于会计在收入、成本、费用、资产、负债、非经常性损益存在时间和处理方法的专业估计和政策选定,这就造成了编制报表的控股股东和管理层,片面地选择有利于自身的会计处理方式,以达到非法牟利的目的。这种层次的造假隐密性较强,一般需要财务专业人员分析行业和业务历史数据才能发现。

  比如,山水文化2015年底要核销1486笔10年期应付账款,从而增加公司2015年净利润1301.74万元,就可以扭亏为盈,避免被戴上*ST帽子,被证监会要求追溯调整以前年度利润。

  再看高级造假手段。由于会计准则本身存在固有的缺陷,尤其在资产重组和合并报表过程中,通过持股比率的改变,就可以产生高估资产和虚增利润、低估负债和损失的情况,如此一来,就为拥有众多子公司的集团公司提供了造假的政策依据。

  有个典型的例子,在2010年底,青海明胶公司以9000万元将子公司禾正制药的股权转让给重庆风投,产生净利润4900万元,以55.42万元的净利润侥幸逃离了被ST的厄运。2011年5月,青海明胶定向增发4亿元拟从子公司手中收购孙公司并增资,这家孙公司属于亏损企业,资产效益很差,但收购孙公司溢价却高达1.44亿元,而子公司的股东有公司高管42名,被揭露出用孙公司的资产向公司管理层输送利益。

  如果再往高级别看,在股市上财务造假还有一类可以称为“创新级造假手段”。在金融和保险行业会出现一些新生事物,这些新生事物在会计和审计准则中没有具体的规定,如何对其进行正确计量和评价就变得非常困难,但这也为随意虚构资产和收益提供了方便。在一些发达国家的市场,衍生金融资产、跨境金融工具,保险对冲基金等新生事物已经成为了“创新级”造假公司的新宠。比如,著名的美国安然公司几乎把所有的资产都转化成衍生金融工具,通过衍生金融工具使本来不流动或流动性很差的资产或能源商品“流通”起来,高估资产和利润高达10倍以上。全球最大的保险公司美国国际集团虚构保险对冲基金掩盖所蒙受的巨额理赔损失。

  “创新级”的财务造假,最终所带来的风险已经让全球金融市场都尝到了恶果。这些劣质资产和负债被包装成衍生金融资产和金融工具在市场上进行交易增值时,造假的风险叠加效应也不断扩大,最终引发了全球的次贷危机。到现在,其负面影响还在慢慢的消化中。(作者:易建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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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李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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