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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实况 > 正文

试验区里被放弃的法律障碍亦难在其他地区有正面作用

2013-08-21 16:10  来源:中国广播网我要评论 

  中广网北京8月21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交易实况》报道,上海自贸区一项极为重要的试验内容是扩大服务业的开放,上海方面曾透露,对于上海自贸区,将涉及十几项国家法律法规的修改。因此法律界人士分析,现代服务业这样的重点领域,将会获得先行先试的鼓励,但是知名评论家周俊生却认为,法律特殊会打破社会公平。

  周俊生: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一个决定,请全国人大常务会会议审议关于授权国务院在上海自贸区范围里,暂停实施我国有关中外合作企业设立变更等审批的一些法律规定。这个可以看作中央政府在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创新对外开放模式方面的一个重要举措,这个决定如果在全国人大获得通过,意味着正在积极推进当中的上海自贸区,将实行国际通行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从而简化,甚至取消在试验区内引进外资企业的一系列繁琐的政府审批手续,加快试验区推进的进程。

  所谓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以前很少提起,因为在中国还没有出现过。它指的是一个国家在引进外资的过程当中,对某些与国民待遇不符合的管理措施,比如对企业所从事的行业,它的业绩要求,还有高级管理人员方面的特殊要求等,要以清单形式公开列明,这样外资企业可以对照清单实行自我核检,对其中不符合要求的部分事先进行整改,从而提高外资进入的效率。

  我国目前对外资仍然实行政府审批制,外资企业不太适应,常常在审批过程中陷入扯皮,降低了外资进入的效率。现在上海自贸区要实行负面清单管理,但是它在不少方面与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存在抵触,据说多达十几项,国务院这个决定我觉得应该拥护,但是中国今天的改革八十年代初期的改革已经有很大不同,30年前的改革法律法规还没有健全,改革的自由度比较大,现在法律法规已经比较健全了,但是很多内容更多的体现了政府审批的色彩,很多条款不太符合国际惯例,也跟发展中的经济形式不很适应,有的反而成了推进改革的阻力。

  这次国务院要求在上海自贸区以及,咬文嚼字一下就是将来其他地方可能出现的类似的试验区范围里暂停实施相关法律。既然认为这些法律中的某些条款已经陈旧,立法机关更应该做的抓紧修订相关法律,让国内所有地区都能够享受到同样的法律环境。这样一方面能够体现法律的严肃性和朴实性,更重要的是通过这样的改革能够推动全国所有地区在吸引外资方面放开手脚。比如说对上海来说,它有一个顾虑,如果直接推动新法,让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成为全国通用制度,可能会冲淡上海自贸区的意义。

  我觉得这个担心是没有必要的,改革开放初期由于对很多改革措施吃不准,毕竟那时候计划经济的影子非常浓厚,因此需要先在某些地区试验,这样即使试错了也不会有太大的影响,但是今天深化改革已经成为全国从上到下的共识,一项法律既然在试验区里成为必须放弃的障碍,很难设想它在别的地区会发挥正面的作用。

  目前世界各国对外资的吸收都非常重视,全球资金处于高度流通当中,既然我们认准了负面清单管理是一种能够提高效率、促进经济活跃的模式,就没有必要限制只是在部分地区推行,应该大张旗鼓的让它在全国通行,这样各个地区也能够在同等条件下展开吸引外资的竞争,一个地区只要具有竞争力,就一定能够脱颖而出,成为改革的排头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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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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