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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业取消全额罚息是靠自律还是该彻底废除?

2013-02-18 10:42  来源:中国广播网我要评论 

  中广网北京2月18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相信春节期间很多朋友都会用到信用卡,当信用卡到期还款的时候,如果因为不小心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全额还上,之后的逾期利息银行仍然是按照全额来计息的。中国银行卡行业自律公约7月1日将要开始实施,但是废除信用卡全额罚息这样一条已经呼吁很久的规定,并没有提到。

  霸王条款要靠行业自律、严格监管,还是要靠法律、法规才能落实?

  嘉宾:首都经贸大学金融学院院长谢太峰。

  全额罚息,是指信用卡用户向发卡行偿还部分欠款时,发卡行要求该用户就其全部刷卡消费金额(既包括欠款部分,也包括已还款部分)计息的信用卡合同条款。例如,消费者刷卡2万元,在到期还款日后即使差1元钱没有还,银行也会按照2万元全额计算利息,且按照复利的方式计算。这样的罚款的计息方式已经实行了很长一段时间。

  谢太峰:关于全额罚息的问题,每一方都有自己的立场。如果持卡人或者消费者的立场去考察的话,当然是应该废除全额罚息的规定,可以把它看成是霸王条款。假如站在银行的角度去看待这个问题,可能废除这一规定对于银行的利益来说是有损害的,是有影响的,可能造成银行在全额收回客户欠款方面存在一些不利的因素。取消严厉的惩罚措施可能会使一些观念比较淡漠的持卡人,有意无意的拖欠还款。

  主持人:我不太认同谢院长的观点,首先消费者和银行应该站在对等的地位上。消费者用了两万块钱,我还了19999,只有1块钱没有还,应该付出的就是这1块钱的利息。对于银行来说,利润应该建立在合理的范围内,对方欠了一块钱就应该只收1块钱的利息。已经还上了钱为什么还要计息呢?如果说从惩罚的角度来说,是不是可以推出其他的惩罚措施,比如说没有按时还款的罚款也好,或者其他的惩罚也好?

  谢太峰:我认为中国的信用环境目前并不是那么好,也就是说诚信意识在中国还不是特别的强,很多企业包括个人,信用观念比较淡薄,既然你认为惩罚比较严厉,那么如果增强信用观念,按时足额的还款,这样的结果就可以既消费了,同时也可以不支付任何利息,又何乐不为呢?中国目前的信用环境还不太好,诚信的观念还不是特别深入人心,全额罚息能够做到更人性化。但是要废除这个东西。

  不如把它完善一下,让它更人性化,这样来增加消费者持卡人按时足额还款的意识。乱世用重典,在中国目前信用观念普遍比较缺失的情况下,我认为还应该采取一些必要惩罚的措施,当然这个惩罚措施当然是要更人性化一些,更合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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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邵波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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