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广播网首页

一键登录

中广网首页  |  快讯  |  评论  |  国内  |  国际  |  军事  |  财经  |  视频   |  图片  |  科技   |  娱乐  |  体育  |  社区   |  教育  |  女性  |  旅游  |  汽车

央广财经评论 > 正文

央企垄断行为再引热议 评:国企应退出竞争性领域

2013-05-21 10:32  来源:中国广播网我要评论 

  【导读】国资委研究中心专家撰文表示“对央企垄断的讨论应该区分垄断业务与竞争业务,把央企说成垄断企业者有利益诉求”。

  中广网北京5月21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央广财经评论》报道,关于央企垄断行为的讨论存在已久,各方在这个问题上也有一些分歧。国资委研究中心专家许保利就此发表文章,给出了他的观点。

  他认为,不能以垄断业务定义央企垄断。目前,央企的行政垄断业务有6项,分别是军工生产、原油开采、原油进口、基础电信、食盐专营、电力购销,分布于18家中央企业。如果不考虑垄断业务与竞争业务在比例上的差别,仅以是否有垄断业务为判断标准来定义垄断企业,会导致一些企业承担着舆论上不应给予的看法。另一方面,这18家央企虽然都有垄断业务,但有些企业知名度极高;有些企业,受关注度较低。这个差别,主要源于企业面临的利益诉求者不同。

  他说,如果放开行政垄断业务市场准入,比如“两桶油”、三大电信运营商的行政垄断被取消,有其他的企业实现市场准入,结果很可能是,新进入者同中央企业并存发展,或者新进入者处境艰难,最终退出市场。

  央企经营垄断业务,从而有垄断之嫌,如何解决这个问题?许保利提出,可以把这18家央企的垄断业务经营业绩和竞争业务经营业绩分列开来。这样,就可以清楚地看到,企业的经营业绩是来自垄断,还是市场竞争。

  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财经专栏作家叶檀对此发表评论。

  一提到央企,很多人的第一反应就是“垄断”。国资委研究中心专家许保利最新提出的观点是“不能以垄断业务定义央企垄断,对央企垄断的讨论应该区分垄断业务与竞争业务”。叶檀并不同意这种说法。

  叶檀:为央企正名,认为央企并不存在垄断或者垄断地位不高,这样的行为由来已久,但是到现在为止,还没有消除市场的疑问。央企确实存在垄断和非垄断行为,有进入到一般性竞争领域,但是央企存在着一些扭曲市场要素,导致市场竞争消失的行为。比如央企可以拿到比较廉价的资金,可以通过上市或者通过发行债券,通过银行贷款来获得大量的资金。就是因为央企可以有大量的廉价资金,获得了和别人不一样的竞争优势,这个对于自然要素就是一种扭曲。

  另外,央企进入的一般性竞争领域,本来应该退出,最典型的是房地产市场,一开始说央企要退出,但事实上房地产市场的央企越退越多,而且地位越来越高。只要哪个市场盈利前景比较好,央企进入的程度就会越来越深。

版权说明: 转载须经版权人授权并注明来源。联系电话:010-56807240

编辑:吉媛媛

央广推荐

关闭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