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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社保局提取500万社保基金开发廊宾馆 专家:漏网之鱼
2013-04-23 17:10 来源:中国广播网我要评论【导读】深圳市社保局承认:曾经从社保基金中提取500万开办发廊和宾馆。4月23日17点,经济之声评论:还有多少社保局在乱来?
中广网北京4月23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央广财经评论》报道,据《羊城晚报》报道,深圳市社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面有发廊、宾馆等六家分公司,而这家社保物业管理公司的70%的股份属于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经过仔细调查,媒体发现,这家社保物业管理公司早在1995年就已经开张了。
查询公开资料可以发现,这家公司的注册资金达到500万元。在公众和媒体的不断追问下,深圳市社保局昨天(22日)在新闻发布会上承认,这500万是当时从社保基金中提取的。虽然深圳市社保局在1996年把这500万元归还社保基金,但当时还是使用社保基金管理费维持相关公司的正常运作。
深圳市社保局解释,自己没有小金库,而且也没有通过这些公司获利。但是早在1993年,当时的劳动部规定,保险管理机构不得从事商业活动。深圳市社保局这种明知违规却一直违规操作的做法,让我们在牵挂养老金缺口问题之外,对社保基金的安全有多了一份担心。
《央广财经评论》,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评论这个话题。
深圳市社保局参股深圳市社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做法,和那些现有规定相抵触?
郑秉文:早在2006年上海社保案以后,人社部已经三道金牌发了若干文件,严禁商业性投资,在那三道金牌之下,这恐怕是一个漏网之鱼。我们目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规定是延用1996年的规定,养老保险基金只能用于银行存款和购买国债,不能用于产业投资。
社保基金是大家以后的“急用钱”,有人建议,应该查一查到底还有多少社保局在“乱来”,这种严查有必要吗?
郑秉文:有必要。但是我敢断定这种情况是极少数的。2006年,上海社保案出来后,政府对全国所有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进行了大量清理。去年夏天国家审计总署发布了一个审计结果,对全国社会保险基金进行了长达半年多的审计,结果显示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挪用、滥用、串用情况很少。我觉得作为党内的纪律检查,可以做这样一个严查。
再查的话,应该从哪些方面来查?
郑秉文:可以让社保系统重新自查一遍,没有必要进行大级别的审查,因为成本太高了,深圳市社保局的行为属于漏网之鱼。
编辑:刘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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