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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总局称严打煤矿瞒报事故 评:必须"零容忍"

2012-08-08 10:09  来源:中国广播网我要评论 

安监总局称严打煤矿瞒报事故(资料图片)

  导读:全国煤矿连发多起迟报瞒报事故,国家安监总局表示将严打追责。经济之声评论:对迟报、瞒报、谎报事故行为必须“零容忍”。

  中广网北京8月8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央广财经评论》报道,来自国家安监总局网站的最新消息显示,7月以来,全国煤矿接连发生多起迟报、瞒报事故。主要有:

  7月4日,湖南省耒阳市一口矿井发生一起水害事故,造成16人被困。事故发生后,矿上自行组织抢救,没有向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贻误抢救时机。接群众举报后,经全力抢救,8人成功获救,8人死亡。

  7月17日,湖南省煤业集团一口矿井发生一起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3人死亡。事故发生20多小时后,矿方才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

  7月25日,贵州省黔西南州普安县一家煤矿发生一起顶板事故,造成5人被困。事故发生后,矿方没有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自行组织施救,施救过程中再次发生冒顶,又造成53名救援人员被困。

  7月26日,山西省阳泉市一家煤业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瓦斯事故,造成7人死亡、30人受伤,其中1人重伤。事故发生后,矿方瞒报事故,后经群众举报并核实。在核实事故过程中,矿主仍然隐瞒真相,谎报伤亡人数。

  安监总局指出,以上迟报、瞒报事故,反映出部分矿主及相关人员无视国家法律法规、无视矿工生命安全,性质恶劣、影响极坏。对此,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要求严厉打击事故迟报、瞒报、谎报行为。针对上述问题,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孙立坚发表了自己的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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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中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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