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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总理强调保护农民合法财产权 专家:不动摇农民土地权

2011-12-28 09:45  来源:中国广播网我要评论 

  导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任何人无权剥夺农民合法财产权利,要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12月28日9点,经济之声聚焦:在当前背景和形势下,温总理强调保护农民合法财产权意义何在?农民合法财产权应该如何保护?最大的困难是什么?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需要怎样的制度保障?

  中广网北京12月28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央广财经评论》报道,中央农村工作会议27日起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在讲话中系统回顾总结了党的十六大以来农业农村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但他同时强调,目前我国最大的发展差距仍然是城乡差距,最大的结构性问题仍然是城乡二元结构。在推动城镇化进程方面,温家宝特别强调,任何人无权剥夺农民合法财产权利,不能靠牺牲农民土地财产权降低城镇化的成本。

  温家宝强调,耕地保护和水资源管理是关系现代农业建设的关键。

  温家宝:必须坚决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绝不能有丝毫放松。在这个事关民族生存发展、子孙后代长远生计的问题上,没有任何讨价还价的余地。

  温家宝说,城镇化不可能取代新农村建设,城镇与农村在经济社会生活中的功能性差别不可能也不应该被消除。

  温家宝:不能把城镇的居民小区照搬到农村去,让农民都去住公寓楼,农村建设还是应该保持农村的特点,所以还要有利于农民的生产生活,保持田园风光和生态环境。

  温家宝强调,要把促进人口城镇化作为重要任务,合理引导人口的流向,充分考虑农村转移人口的当前利益和长远生计。

  温家宝: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是农民的基本保障。无论他们是否还需要以此来作为基本保障,也无论他们是留在农村,还是进入城镇,任何人都无权剥夺他们的合法财产权利。

  温家宝特别强调,当前有必要也有条件大幅度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要精心设计整地制度改革方案、积极创造条件、妥善解决好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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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雁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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