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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财经评论 > 正文

[财经评论]刘澄:要保护民间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

2011-11-11 15:05  来源:中国广播网我要评论 

  中广网北京11月11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央广财经评论》报道,以温州为代表的部分地区,民间借贷问题频发,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话题。对此,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在接受媒体专访时表示,民间借贷具有制度层面合法性,应区别对待、分类管理。这位负责人同时透露,有关部门正在研究、试点与完善民间借贷跟踪监测体系,以期为经济决策及宏观调控提供更为全面的信息。

  央行负责人表示,正规金融机构融资相比,民间金融有其自身特点和优势,是正规金融有益和必要的补充,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部分社会融资需求,应该将这类经批准从事专业放贷业务的机构或组织从一般意义的民间借贷主体中分离出来,作为专业放贷人对待。这位负责人表示,民间借贷具有制度层面的合法性。

  民法通则、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构筑了民间借贷合法存在与发展的法律基础和制度环境。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有自由借贷的权利。相应的,对借贷双方因利率问题产生的争议,如畸高利率等。司法机构可依据民法通则、合同法规定的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判定合同的有效性和双方的权利义务。对于个人或单位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可依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的规定,以高利转贷罪论处。央行的最新表态是不是在为民间借贷撑腰?民间借贷能否从此走向阳光化?民间借贷的利率在什么样的区间是比较合理的?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北京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金融工程系主任刘澄发表以下观点。

  主持人:前一段民间借贷闹得沸沸扬扬,不受监管的民间借贷显示出了对经济的伤害。央行最新的表态给民间借贷了一个明确的说法,认定了它的合法性。央行这个时候重申民间借贷的合法性,您认为是出于什么背景和目的?

  刘澄:给央行为民间的合理资金的流动奠定了合法的基础,尤其是在浙江等地区,随着企业资金的紧张,民间借贷正好可以成为弥补企业资金经长的合法途径。在这个时候进行合法化鼓励资金合理的、有序的流动。

  主持人:这是不是意味着民间借贷将会由此被纳入监管的范围?并且从今往后将会走向一条阳光化的?

  刘澄:民间借贷走过一段非常艰难曲折的过程,有的时候资金很大,一旦出问题有的时候,也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因此,民间借贷急需渴望证明。央行这个表态是非常积极的一面,充分肯定了民间借贷的正当性和合法性。要正当、合法、积极的引导它向合法化的方向发展,同时也要将它不利的影响形成规范监管。要做到这一点,就要阳光化,尽可能把地下金融变成地上金融,给它合法身份以后,要对经营环境、运作规章制度、运作流程进行有效监管,才能够克服可能的不利影响。

  主持人:克服不利影响,民间借贷合法化。从操作层面来讲,具体应该怎么做?

  刘澄:从操作的角度上讲,一是从事民间借贷的主体机构比较复杂。对这一现象首先要合法化、阳光化,监管部门应该建统一的民间借贷登记平台,鼓励借贷双方到政府监管部门登记。把债权阳光化以后,一旦登记了就受法律保护,借贷双方逐渐向上发展,对资金用途能进行有效的监督。同时,国家应该对相关监管法案进行修改,尤其是放宽对民间借贷的准入门槛。只要有民间借贷能力的,即便你有1元钱贷款,通则也允许你进行放贷。同时,要保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

  主持人:民间借贷合法化是好事。但央行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的时候强调,民间借贷的利率如果过高还是会触犯刑法。民间借贷的利率应该在什么区间比较合适?现在好像有一个说法,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

  刘澄:这是对民间借贷争议最大的地方——高利率。高利率两种原因,一个可能是投机性引发的,一是反映了资金紧张的状况。正因为资金紧张,正常情况下,民营企业告贷无门,被迫求助于高利贷。现在很多民间借贷(利率)基本能达到四倍或者更高一些。国家出台四倍标准,也就是说,(利率)过高的不保护,在正常基准下还是予以保护的。另外,我国利率总体来说是受管制的,现在的银行存贷是偏低的,不反映正常的资金成本。从个人的角度讲,现在的民间借贷正反映了真实的资金的紧张状况和真实的融资成本。

  主持人:央行负责人提到,随着小额贷款公司等机构的发展,应该将这类经过批准从事专业放贷业务的机构或者组织,从一般意义的民间借贷主体中分离出来,作为专业放贷人来对待。“专业放贷人”和银行又有哪些不同之处?

  刘澄:“专业放贷人”是金融机构,只不过是以小额放贷为基础的金融机构。过去,某种程度上,“专业放贷人”不被当成银行。现在,我们要逐渐引导其往银行发展,甚至到一定程度给其“银行”的称号。现在的小额贷款金融是只能贷,不能吸收存款。希望逐渐引导以后,符合条件的(“专业放贷人”)允许吸收公众存款,逐渐向银行化发展。这些机构应该和正规金融机构起到适宜补缺的作用。对提高金融体系的资金动员能力、提高资金的运用效率是有很大好处的,尤其是鼓励银行的发展,便于按照银行的标准进行监管,最大限度克服可能由此带来的风险。

  主持人:如果“专业放贷人”成为银行之外的企业融资的重要补充,这一块是不是对于小微企业未来的融资变得尤为重要?

  刘澄:是的。现在民间借贷之所以利率这么高,确实是资金面比较紧张。另一个问题,实际上也反映出现在的民间资金一是求贷无门,二是没有正常的渠道(借出)。希望降低门槛以后,为更广泛范围内的资金融通提供方便,有助于降低过高的民间借贷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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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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