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1月1日消息(记者蒋勇 孙莹 胡波)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购买儿童火车票可能将有大变化。日前,国家铁路局关于《铁路旅客运输规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指出,实行车票实名制的,年满6周岁且未满14周岁的儿童都可以购买儿童优惠票。这意味,购买儿童火车票可能将由以往的“看身高”,改为主要“按年龄”。

6-14周岁儿童都可享受优惠火车票价

根据《铁路旅客运输规程(征求意见稿)》,实行车票实名制的,年满6周岁且未满14周岁的儿童可以购买儿童优惠票;年满14周岁的儿童,应购买全价票。每一名持票成年人旅客可免费携带一名未满6周岁且不单独占用席位的儿童乘车;超过一名儿童时,超过人数应当购买儿童优惠票。

此外,没有实行车票实名制的,身高达到1.2米且不足1.5米的儿童可以购买儿童优惠票;身高达到1.5米的儿童,应当购买全价票。每一名持票成年人旅客可免费携带一名身高未达到1.2米且不单独占用席位的儿童乘车;超过一名儿童时,超过人数应当购买儿童优惠票。

简单地说就是,如果实名制购买儿童火车票,以往实行的1.2米以下免票、1.2米到1.5米优惠票的标准,将被6周岁以下免票、6周岁到14周岁享受优惠票价的新标准取代。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认为,以前购买儿童火车票都是按身高划分,经常会因为一些儿童发育太早、身高太高引发纠纷,“按年龄”的新规落地后,能够有效避免类似的这些问题,“过去经常有铁路企业和家长因为在测量孩子身高方面会产生不一样的看法,经常形成争议,这次运输规程统一采取以实名制为基础的年龄作为确定儿童票优惠的法定基准,既科学也公平合理。”

北京交通大学北京综合交通发展研究院教授李红昌也表示,现在随着社会发展,家庭生活水平提高,现阶段儿童的身高也呈现大幅增高之势,所以有必要对这一政策重新进行评估、调整。

数据显示,早在2012年,我国6岁儿童平均身高都已经达到或者接近1.2米,12岁儿童平均身高已经超过1.5米,14岁儿童的平均身高则已经达到或者接近1.6米。

李红昌表示,铁路部门的做法,未来也可能为旅游景区等场景提供有益的借鉴,“比如景区儿童票就采用量身高的方式进行判断,是一个非常简便的方式,这些地方没有完善的信息化系统,管理人手相对有限,从资金、技术等各方面考虑就采取了一个简易的方式,铁路部门的做法是一种非常有益的借鉴和参考。”

网友亮观点:属于儿童的专属福利不该因身高“打折”

消息一出,不少网友也发表了自己的观点。网友“天上飞”说,为了要不要买儿童票,儿童票要不要改为成人票,旅客与铁路部门争吵事件时有发生。如果今后按年龄来划分,就不会存在这样模棱两可的情况了。

网友“一片云”表示,这次铁路部门给了儿童更多的优惠空间,体现我们国家对儿童更加关心和呵护。网友“太古”认为,以儿童身高来确定优惠标准也有一定的优势,那就是一目了然、操作简单,一把尺子就能搞定一切,但是一刀切方便的是公共服务的提供者,损害的则是公众的利益。

网友“木棉”在为管理部门叫好的同时,也希望所有收取门票的地方都能以年龄来确定儿童票的优惠政策,以此来确保公共福利的无差别供给,属于儿童的专属福利不应“打折”。

此次购买儿童火车票的新规虽然还没有最终落地,但网友们的关注程度之高也确实反映出这件事情的重要性。10月31日,经济之声邀请到交通等领域多位专家对此事进行独家解读,专家表示:从“看身高”到主要“按年龄”,儿童火车票的变迁反映了中国铁路交通的进步,也体现了对儿童权益的更好保护。

专家:从“看身高”到主要“按年龄”的变迁反映了铁路交通的进步

专家表示,我国对购买儿童火车票的规定近期可以追溯到1997年,当年,原铁道部出台的《铁路旅客运输规程》对儿童票的规定是:随同成人旅行、身高1.1米至1.4米的儿童,可享受半价客票、加快票和空调票。2010年12月,我国铁路儿童票身高标准调整为1.2米至1.5米,比原标准提高了10厘米。

交通运输部管理干部学院教授张柱庭指出,“看身高”是我国铁路交通发展的一个历史产物,现在将改成主要“按年龄”,也体现出我国铁路交通在信息化等方面的巨大进步,“当年采用的方法就是以身高来确定儿童是不是要购票,在1997年那个时代,当时铁路的运力远远满足不了需求,乘坐的人非常多,在客流非常饱满的情况下,车站查验人的身份很困难,所以就采用比较简单的量身高的做法。第二个背景就是车票的实名制,查验旅客的实名技术也发展了。同时高铁发展以后,现在的运力不像原来那么紧张,查验人的实名制具备条件了,于是出现了要不要按年龄的问题。”

李红昌表示,从“看身高”到主要“按年龄”,这样的变迁也体现了对儿童权益的更好保护。“把由于时代背景的变化所引起的身高和年龄的不对称、不匹配的问题,逐渐通过按年龄的方式来加以明确化,有利于减少不必要的矛盾和冲突,更加方便快捷。同时也有更深入的含义,对儿童进行实名制,在保护隐私的前提下,有利于更好地保护他们的权益,对于打击违法犯罪等,也有提供线索的这种功能。这种方式也具有比较好的社会外溢效果,应当是鼓励和推行的措施。”

此次,国家铁路局根据我国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铁路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在原铁道部1997年《铁路旅客运输规程》基础上修订形成的征求意见稿,在11月27日前向全社会征求意见,计划以规章形式发布。

考虑到与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衔接,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朱巍建议把免票的年龄提高到8周岁。朱巍说:“6周岁以下是免票,14周岁以上的是全票,这样的划分比较科学。但现在有一个问题,我国对儿童年龄段的划分各个法律都不一样,现在民法典出来了,8周岁以下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8岁到18岁之间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按照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一般来说14周岁以下的都属于儿童,是不是可以把6岁更改成8岁可能会更好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