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0月12日消息 随着我们物质文化生活的发展,很多投资者也会收藏一些字画或者玉器、瓷器等艺术品,陶冶情操。但说到艺术品收藏,大家最担心的恐怕是买到赝品。如果一不小心,我们买到的艺术品确实不是真品,我们该怎么办呢?究竟该如何看待艺术品的真假问题。本期财富雅谈,两位嘉宾将给我们带来全新的观点。一位是北京荣宝拍卖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刘尚勇先生;另一位是中国拍卖行业协会艺委会秘书长余锦生先生。

  冯雅:我们从什么样的渠道可以确保我们买到的艺术品,用于收藏的话,一定是真的,有没有这样的渠道,比如说拍卖行?

  余锦生:这个确实是没有。

  冯雅:就连拍卖行的东西也不一定是真的吗?不是经过了拍卖行的专家鉴定了吗?

  余锦生:这里边也得分情况,拍卖行首先它作为一个中介,肯定要给买家把一道关,也就是说它要尽一个基本责任。但是艺术品的鉴定是一个主观行为,它不是客观行为。所以从法律上来讲,或者说从实际操作来讲,拍卖行是没办法保真的。因为谁也没有亲眼见过这个艺术家,当时比如董其昌,你又不会有一个明代的人可以来给你证明,所以这个东西它完全是一个经验的判断。

  当代的我们不用说了,当代可能可以找艺术家来看,但是古代的东西完全是主观性的判断,所以从法律上来讲,从实际操作来讲,没办法百分百确保。

  但是品牌好的拍卖行,肯定会尽他所能尽他的专业能力跟职业素养来把关,所以到品牌好的拍卖行确实是比较好的保障。

  冯雅:如果我们从拍卖行里买到了一件假的艺术品,他要负责任吗?比如他是不是要回购?

  余锦生:没有这样一个制度,如果社会上承诺回购,基本上大部分都是有问题的。

  冯雅:如果一个拍卖行承诺,你在我这里买艺术品,以后我还可以回购你的,你可以退回给我,这肯定是不对的,是吧?

  余锦生:他是一个中介,他买完之后,你这个钱是付给委托人的,钱不是他拿的,所以他为什么会承诺回购呢?它不是一个经销主体,如果我是一个画廊,我卖出去的,这个钱在我手里,当然这个画本身的钱还要给艺术家,他还有可能说我承诺再帮你卖,但是不可能说我卖掉之后再承诺回购,我觉得在一些小的局部的商业运作是有的,但是它不是普遍现象。

  冯雅:他只能说你再到我这里来,我帮你卖出去。

  余锦生:可能的。

  冯雅:但实际上它也是要收一个10%的中介费,可能。

  余锦生:对,那就是另外重启拍卖的程序了。

  冯雅:刘先生,以前您在拍卖公司的时候,有没有遇到过拍卖公司看走了眼,拍卖行有没有可能卖出赝品?

  刘尚勇:卖出赝品是完全有可能的。这不仅是拍卖公司,你看博物馆大体上都是有争议的。更何况拍卖公司又不是学术机构,这件东西是真是假,这不是拍卖公司的事情。比如前两年香港卖苏东坡的《木石图》,到现在还在争论,4个多亿成交的。

  冯雅:还在争论真假?

  刘尚勇:它的真假,可是人家交易了就完了,你争论是你的事,那是学术的事。

  冯雅:但是如果他要再想卖出去,是不是会比较困难?

  刘尚勇:不一定,因为这件东西很重要。他即使是假的,他当时也值4个亿,未来拿出来可能也值5个亿8个亿。因为这跟真假没关系,真假不代表价值。比如王羲之的《兰亭集序》,这是一个很重要的艺术品,也是一个重要的文物,你说是真的吗?现在就在故宫博物院收藏着,大家都知道它是假的。

  冯雅:真的去哪了,为什么大家都知道它是假的?

  刘尚勇:他已经写明了,冯承素临(摹)的,真的据说是唐太宗的时候给随葬了。但是唐太宗的墓也没发掘,你也没看见真的是不是在里边,也不知道,因此它即使是假的,它有价值。因此真品也好,赝品也好,拍卖公司卖的就是此物。

  冯雅:秘书长你同意吗?

  余锦生:刘总的观点是专业领域的一个观点了,可能大众消费者……

  刘绍勇:他受不了。

  余锦生:他可能理解不了,也就是说拍卖,它从经济角度,是在卖物权转移。这个物到底是什么物?可能要让买的人来判断,当然我们拍卖法有要求的,第一拍卖公司的基本责任,你这个东西来源要合法。第二,我们为什么拍卖之前有两天的拍卖预场,就是给买家提供充足的时间,你可以自行进行判断,你可以自己看,或者你请专家来看。

  大家公平的依照自己对拍品的判断,自行出价,它的主动权是给买家了。拍卖公司他只是承担买卖双方撮合交易的功能,它就是一个中介。

  冯雅:两位总结一下,我们作为一个收藏者,应该保持什么样的心态,不会遇到一点问题,比如买到了假货,买的价钱高了一点,可能就会造成心情不太好。

  刘尚勇:当你提出来要购买这件东西的时候,理由是不是足以说服你?如果他是假的怎么办?如果你把自己问清楚了,你再去买,就不会有后悔、失望,因为这就是我想要的东西。

  余锦生:不以物喜,不以己悲。不要整天妄想捡了一个多大的漏,一般来讲是遇不到的。当然也不要因为自己看走眼悲观,首先自己能承担得起,在这个过程中得到乐趣,即便是教训,也是一种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