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4月29日消息 据银保监会网站消息,近日,黔南银保监分局开出罚单,针对信贷资金挪用入房地产企业等违法违规行为,对贵州福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120万元,对王卓等三名责任人合计罚款25万元。

(截图自银保监会网站)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贵州福泉农商行存在多项违法违规事实: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企业用于缴纳土地出让金;信贷资金挪用入房地产企业;空存空取归还贷款;违规办理联保授信业务,发放贷款偿还票据垫款;互持同业存单,资金空转。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黔南银保监分局对该行罚款120万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黔南银保监分局对三名责任人进行处罚:王卓被警告并罚款10万元,刘旭被罚款10万元,廖小亚被罚款5万元。

官网信息显示,贵州福泉农商行由原福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改制而成,于2015年9月28日挂牌开业,下设18个固定分支机构。

编辑:冯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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