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张女士恐怕自己都没想到,发一条微信朋友圈,当天就能被公司开除。那么,她到底发了什么内容?其实就是一句话,11个字:“我真羡慕人家按时发工资”,除了一个微笑表情,连一张配图都没有。但从张女士提供的企业“通报”可以看出,这样一句话在企业看来是“私自在朋友圈乱发,对公司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结果是“工资结清,予以开除”。一起被开除的,还有另一名在该朋友圈下留言“我也羡慕”的员工。

事件引起网友热议后,事发地河南省商丘市睢县的人社局4月22日发布通报称,已展开调查,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此事之所以引起网友义愤填膺,关键在于“朋友圈”和“开除”这两点。

首先,微信朋友圈是个人网络社交平台,属于个人空间,所有者有管理权限,何来“私自乱发”一说?难道发个日常感想还要经过供职企业同意?

其次,从内容上看,一句“我真羡慕人家按时发工资”,有羡慕之情,也有失落之感,还暗含讥讽和期待,说到底不过是一句牢骚,既不违法违规,也不损害公序良俗。为何在企业看来,这对公司造成“恶劣的影响”,而且是“极其恶劣的影响”?关键是,该企业是否存在拖欠员工工资问题?

再者,人们最关注的问题是,一言不合公司就开除员工,依据的是哪条法规?又或者说,因朋友圈内容开除员工只是借口,事出另有因?不管哪种情况,劳动者权益保护法对哪些情况下可以辞退劳动者有明确的规定,该企业对员工作出开除决定,应严格遵循法规,不能“想开就开”,要详细告知员工,不能语焉不详。

目前,相关部门已对此事开展调查,相信很快会调查清楚“企业是否存在拖欠工资问题”“开除员工是否合法”等问题,切实维护劳动者权益,及时回应网民关切。(央广网评论员 陈锐海)

编辑:赵亚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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