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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银行流动性覆盖率应在2018年底前达100%
2013-10-12 11:43 来源:中证网-中国证券报我要评论本报记者 陈莹莹
银监会11日消息,为促进商业银行加强流动性风险管理,维护银行体系的安全稳健运行,银监会起草了《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流动性办法》指出,商业银行的流动性覆盖率应当于2018年底前达到100%。银监会表示,将不断完善存贷比监管考核办法。
相关人士称,监管部门坚守存贷比“底线”很有必要,商业银行应在流动性风险管理和业务可持续增长这两者中寻找平衡,预计商业银行快速扩张冲动、表外业务发展等将受抑制。
存贷比监管暂不调整
银监会称,鉴于存贷比是《商业银行法》中的法定监管指标,《流动性办法》仍将存贷比纳入,作为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之一,并与《商业银行法》中的相关表述保持一致。同时,银监会将在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充分听取业界意见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存贷比监管考核办法,并积极推动立法机关修订《商业银行法》。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微博]认为:“我国商业银行存贷比考核仍有积极意义。这是因为,在我国银行业风险管理水平和公司治理不够完善背景下,如果放弃这一考核指标,将会导致银行风险不可控。”比如,不少中小商业银行的存款少,扩张欲望却非常强烈。如果没有存贷比指标限制,这些商业银行会着力于增加当年利润和业务扩张。一旦出现坏账易造成极大的流动性风险。在利率市场化提速的初级阶段,流动性风险将加剧,商业银行更需存贷比约束。
浦发银行新资本协议办公室主任赵先信表示,我国不能轻易放松存贷比监管指标,这是由我国独特的货币供应模式所决定的。“目前,商业银行信贷投放仍是影响货币供应量的最主要因素。”
《流动性办法》称,银监会应当从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期限错配情况、融资来源的多元化和稳定程度、无变现障碍资产、重要币种流动性风险状况以及市场流动性等方面,定期对商业银行和银行体系的流动性风险进行分析和监测。银监会应当充分考虑单一的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或监测工具在反映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方面的局限性,综合运用多种方法和工具对流动性风险进行分析和监测。
编辑:宫喜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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