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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假导游”领《旅游法》实施以来全国首张罚单

2013-10-03 18:47  来源:央广网财经我要评论 

  央广网北京10月3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天下公司》报道,上海市旅游局今天透露,上海欢天喜地旅行社的一名导游因为持有虚假证件遭到处罚。在国庆节当天中午,旅游执法人员在苏州狮子林风景区发现,带团女导游赵某用的是一张假导游证。

  30多岁的赵某很快坦白,假导游证是自己从淘宝网上花300多元买的。她说因为家庭经济困难,父亲患重病在家,没有什么稳定工作,想在国庆节兼职做导游,赚点钱补贴家用,没想到会被查。鉴于赵某认错态度端正,家庭确有困难,执法人员按《旅游法》第102条规定,从轻对其罚款1000元,没收违法所得。

  这是《旅游法》从10月1日开始实施后,全国开出的第一张罚单。一位资深导游说,旅游法实施后,所有旅行社都会选择导游实名制。

  导游:因为响应旅游法规的号召,我们用的都是实名制的,没有出现那样的情况。旅游局相关部门已经下通知到了旅行社,不能冒用他人,不是旅游法有一条规定吗,冒用他人的证件从事旅游活动的人员。

  这位导游还表示,以前导游可以同时服务几家公司,很多人做兼职,但是《旅游法》实施后,公司都会给导游上五险一金,导游的流动性会变小,行业更加稳定。

  导游:以前这个《旅游法》出台之前,我们挂在哪个旅行社就属于哪个旅行社了。现在《旅游法》出台之后,因为公司会重新聘一些人,节假日过完之后,就是说按《劳动法》这个,然后五险一金都要给买,人家给你买了五险一金,像单位上班一样的,你只能为这家公司进行服务了。如果说《旅游法》真的能够跟我们的商家到基层经验的融合在一起的话,对我们导游人员这一方面,我觉得大家都可以得到好处。

  社科院旅游研究中心刘思敏博士表示,旅行社现在对导游审核非常严格,在旅游旺季,的确还有人抱着侥幸心理顶风作案,但是旅游法出台后,这样的事情会逐步减少,这个净化过程是逐步进行的:

  刘思敏:现在的导游是实行全国统一考试,而且分为笔式和现场考试,整个管理的严格程度仅次于高考,所以说要获得一个导游资格不那么容易。旅行社在使用导游的时候,理论上讲是要对导游的资格进行审核的,如果用了假的导游,可能给旅行社带来很多麻烦,特别是新的《旅游法》对这个做了非常严格的要求的情况下。这个是一个上海个案,具体原因还没有出来。总的来说,对旅行社来讲,可能在这种非常繁忙的、供需比较失衡的时段,聘用一些兼职导游的时候,有可能会放松对导游人员资格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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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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