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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对“老赖”出狠招 欠钱不还将被冻结银行存款

2013-10-03 11:34  来源:央广网财经我要评论 

  央广网北京10月2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天下公司》报道,从十月一号开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正式施行。这意味着全国法院将建立“失信者黑名单”制度,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被人民法院向社会公布。

  所谓失信被执行人,也就是俗称的“老赖”,专指欠了别人钱迟迟不还的人。法律意义上的“老赖”,一般是指在民商领域中的一类债务人,这类人本来拥有偿还到期债务的能力,但是由于某种原因,拒不偿还全部或部分债务。

  长期以来,债务人欠债不还、不守信用、逃废债务、规避执行成为一种社会顽疾,尤其是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等法律文书生效后,相当一部分债务人不仅不自觉履行义务,甚至采取各种手段对抗执行。如果“老赖”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那法院的生效判决就如同一纸空文,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无从谈起。

  最高法表示,将收集、公布第一批“老赖”的名单信息,向各商业银行以及社会信用建设成员单位推送,共同对这人实施信用惩戒。

  据了解,近期,最高法执行局已与工、农、中、建等国有银行签订了备忘录,鼓励商业银行与人民法院建立网络专线,通过网络查询、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存款。最高法执行局与各商业银行总行将以网络专线等方式,共享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共同实施信用惩戒。

  “失信者黑名单”制度是最高法出台的惩治“老赖”行为最严厉的措施,对此,许多公司和个人都表示欢迎。有网友说:“这是我多年来看到最好的新闻,就应该让欠钱者永无出头之日,就应该让欠钱者寸步难行。”

  《规定》列举了八类禁止的高消费行为:(1)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2)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3)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4)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5)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6)旅游、度假;(7)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8)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北京市汇佳律师事务所主任邱宝昌认为,与限制高消费相比,现在的这个办法会更有效。

  邱宝昌:有的企业是很大的,但是就是拒不执行,有的还转移财产。这次我认为手段会更细化,原来查找很难,银行不联网,要查转移财产很难查,现在银行联网了,如果能够和一些地产、其他的资产不动产也能联系起来更好。有的执行的可能是流动体系,现金资产,还有很多的像不动产,房产,还有特殊的像机动车,有的可能还有一些股票、股权,我认为这个信息应该更扩大一些,不仅仅出现于银行,对失信的被执行人公诉制度。原来限制高消费,不允许坐飞机,不允许坐卧铺。如果你不主动申报财产,或者是高消费,那么法院会有相关的措施。现在手段更细化了,就是对你银行的存款可以通过查询,通过网络就能够查封、扣押、划转,这样能更快,更便捷,更有效。

  有媒体在街头对一般的民众进行了调查,发现对于是否应该公布“老赖”的黑名单,还存在争议。对于这个制度能否有效惩戒借钱不还的人,也有一些疑虑。

  民众一:公布黑名单还是不好的,因为他把个人的一个隐私信息给泄露了。

  民众二:有一点严苛,感觉可能对他们以后的影响真是太大了。

  民众三:公布黑名单会对他们的赖帐的行为形成一种道德和精神上的压力,是会有利于我们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的。

  民众四:我并不觉得这种公布信息的方法能够有效的减少这种赖帐的情况,应该还是采取一些更加强有力的措施,才能减少这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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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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