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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投资人索赔遭遇困局

2013-09-16 19:19  来源:央广网财经我要评论 

  央广网北京9月16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天下公司》报道,光大证券816异常交易事件发生距离现在虽然已经过了一个月,但关于此次事件中投资者赔偿的问题,一个月来热度逐渐升高。证监会曾明确表态,对于投资者因光大证券内幕交易受到的损失,投资者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舆论一直看好诉讼结果,但目前投资者索赔正面临重重困境。

  梁先生是20多年的老股民,说起光大证券816异常交易事件那天的经历,依然有些后怕,他把那个“乌龙指”称作“陷阱”,一不小心,他就损失了近百万元,尽管随后就有“止损”的操作,还是损失不小。

  梁先生:一听说是乌龙指,一听说这种情况就判断不清后市会怎样,在这种判断不明的情况下,我一定要止损。我周五“818”那天损失是8.5%,在第二个交易日星期一那天损失了大概百分之三点几,一共连手续费算下来是12%。

  一个月来,北京、上海、广州等多个城市的股民都在纷纷准备起诉索赔,多位律师初步推算,索赔和诉讼金额可能超过150亿元。尽管这个数字惊人,但要真正成功赔付到位,索赔股民及其委托的律师们都不太乐观。上海新望闻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宋一欣说,内幕交易的民事索赔缺乏法律依据。

  宋一欣:为什么内幕交易民事赔偿比较难做,因为现在是处罚内幕交易,所以我们就只能从内幕交易民事赔偿上做文章。有三大问题,第一个问题中国目前缺失集团的诉讼,或者德国式的示范诉讼,或者台湾式的团体诉讼,全没有。按照我们现在的体制,一个人、一个人的去法院起诉,说老实话,一个法院要累死的,这是十个法院做的事。第二个,到目前为止内幕交易没有司法解释。迄今为止,大概有几十个案件绝大部分由于因为没有内幕交易司法解释,法院最后的判决结果说我没有法律依据,因此败诉。

  缺少相应的司法解释,没有高效率的诉讼体制,这只是光大证券异常交易事件中受损投资者维权面临的第一道门槛。记者在调查中发现,还有很多实际操作层面的问题,制约投资者维权。

  业内律师表示,不少中小投资者都是老年人,财经知识和法律知识有限,然而一旦都交由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取证难度很大。不少人呼吁尽早把光大证券案件索赔的各种纠纷,移交司法机关或者公安机关,但北京威诺律师事务所主任杨兆全认为,这种做法可能也收效甚微,如果案件移送到不同地方,很可能被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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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雁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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