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天津9月30日消息 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近年来,一些房屋中介公司已经不满足获取中介费,而是以“承租人”或“出租人”的身份,从中赚取租金差价。而中介公司作为房屋租赁合同一方,因“跑路”等违约现象引发的案件数量逐年增多。据不完全统计,截至今年8月,全国已有30多家长租公寓相继爆雷,仅今年上半年就有16家长租公寓出状况。如何完善租房市场?如何让租客租得安心,房东租得放心?
  在房屋租赁链条中,中介公司对房主或租户任何一方存在违约,都会导致纠纷的产生,更可能同时产生两类房屋租赁合同纠纷,造成“两头受害”。今年7月,史先生通过天津栖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天津市河东区远翠东里小区租了一套房。在查验房屋并确认了房东托管协议、房产证和身份证等授权信息后,史先生签署了房屋租赁合同,月租金为1200元,租期为2020年8月到2021年8月。天津栖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要求史先生的付款方式为年付,最终史先生交了一年房费和一个月房租的押金,共支付15600元。
  然而,入住仅2个月,9月21日,史先生突然接到房东的电话,告知他天津栖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老板卷款跑路了,房东只收到了1个月的房租,剩下的租金没有收到。房东要求史先生在10月1日前搬家,不搬家就要支付剩下11个月的租金。史先生则表示,搬家可以,前提是房东要退还他剩余房租和押金。或者双方维持现状,等公安机关破案后再商定。房东拒绝了史先生的提议。
  史先生与房东沟通后才发现,天津栖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每月2100元的价格承租了房东的房子,再以每月1200元的价格租给史先生。在收付款方式上,天津栖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要求史先生一次性支付一年的房费,也就是年付,然后天津栖客按照月度再把房费支付给房东。
  为什么房屋中介公司要做亏本的买卖呢?记者梳理发现,这类中介托管公司卷款跑路的案件有以下几大特征。一是“高收低租”,房屋中介从房东手中以高价租来房子,却以低价租给租客;二是“长收短付”,房屋中介向租客一次性收取半年或一年的租金,然后按照季度或月度支付给房东,将差额部分用于自身经营或其他用途,这也为之后的卷款逃跑创造了机会。
  公开资料显示,天津栖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9月18日。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中介服务;家政服务、保洁服务;房屋租赁等。
  记者致电天津栖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房产经纪人,多位经纪人的手机都关机了。经过多次联系后,一位房产经纪人向记者反映,9月份,他们前一天还在正常上班,第二天就突然被告知不用再去上班了。
  史先生在接到房东要求搬家的电话后不久,9月26日,房东直接上门清房,警告史先生再不搬走就把他的东西扔到楼道里。史先生表示,他们不经允许私自扔他人的物品是违法的事,房东放言:你可以去告我。
  面对这种情况,史先生选择了报警。在警方协调下,史先生和房东达成了一项解决方案:从现在到2021年8月,也就是史先生原来签订的一年房屋租赁期间,史先生不能再居住,房东也不能再出租,房子处于封存状态。
  在天津,和史先生有相同遭遇的还有3000多名租客。据了解,天津市公安局南开分局已将天津栖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法人等相关人员抓获,并对其资金流向展开进一步调查。
  天津栖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卷款跑路后,房东和租客该怎么办?房东是否有权利要求租客退房?北京潮阳律师事务所律师裘叶表示:房东和租客之间没有直接的法律关系。一方面,房东拥有房屋的所有权,所以房东有权利要求租客搬走。但房子虽是房东的,房子里的物品可能是租客的个人物品。如果有证据表明房东暴力驱赶,导致租客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那么,房东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另一方面,租客要求房东把房租退还是没有法律依据的。租客的损失应该找中介公司。中介公司卷款跑路后,租客应该报警。目前,法律上没有特别合适的解决方式,只能房东和租客双方协商达成一个解决方案,尽量减少各自的损失。
  今年9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稿)》,在《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稿)》中,要求建立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制度,将租金、押金等纳入监管。这一举措被业内人士解读为长租公寓进入“强监管”时代,优胜劣汰之下,房屋租赁行业将有望进入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