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包东喜、通讯员郑俊俊、邓莉)集贸市场事关民生,冬春季市场消费趋旺,人流车流物流高度聚集,是安全生产关键期和事故多发期。省安委会日前下发通知,部署今冬明春全省集贸市场安全生产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通知要求,集贸市场安全监管遵循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分工合作的原则。各级政府要将集贸市场建设管理纳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题,建立完善集贸市场安全管理机制,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和市场开办者的主体责任,推动各项安全措施落细落实落地。各有关部门要转变作风,关口前移,加强常态化、精细化安全管理,形成“政府主导、部门监管、业主负责、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格局。要组织开展极端天气下安全风险研判,建立健全极端天气下联合会商、信息共享、协调联动和快速反应机制,制订应急预案。各有关部门必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要求,切实加强集贸市场安全监管。

通知强调,市场开办者作为集贸市场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要全面落实治安、消防、建(构)筑物、燃气、用火用电安全等管理措施和人员岗位责任制,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安全巡查巡检,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和日常监管。

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集贸市场今冬明春安全生产特点,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联合执法等方式,对集贸市场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检查,着力排查重大风险,清除重大隐患,依法组织拆除或者关闭非法集贸市场,防控重大事故。对于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认真整改,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当面指出,跟踪督办,督促责任单位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切实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