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严运涛)武汉市政府官网9月18日发布《武汉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到2022年2月底前,全市建成家庭养老床位不少于5300张,服务人数不少于11000人。

武汉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的对象范围为:在全市范围内,为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本市长期居住的城镇低收入(含低保)和农村低保家庭中失能的老年人、中心城区个人收入低于上年度人均退休金水平重度失能的老年人,建设家庭养老床位、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各区(含开发区、风景区,下同)可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将低于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100元/月,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00元/月)的失能老年人,纳入建设家庭养老床位、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范围。

武汉市将对老年人身体状况进行评估,作出能力等级判定;已开展过能力评估的老年人,可不重复评估。在项目实施阶段,城镇低收入(含低保)和农村低保家庭中失能的老年人、中心城区个人收入低于上年度人均退休金水平中失能的老年人,其评估经费由评估所在区财政承担。

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居住环境和生活空间进行必要的适老化与智能化改造,将专业照护服务延伸至老年人家中。建床服务半径在中心城区不超过15分钟,偏远农村地区不超过30分钟。家庭养老床位不收取床位费,服务收费标准由服务机构自主合理定价,明码标价,主动公示,并在服务协议中予以明确。

家庭养老床位服务应当依托有资质的服务机构,按照《家庭养老床位基本服务指导清单》,为签约老年人提供专业服务,每天早、晚通过信息设备各查房1次,每月累计服务时长不少于30小时(其中,生活照料服务不少于服务总时长的1/3),医疗护理服务不少于2次。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应当根据老年人身体状况和需求予以提供,包含助餐、助洁、助行、助浴、助医、康复、巡访关爱等项目。

武汉还出台家庭养老床位补贴、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补贴系列扶持政策,其中,家庭养老床位补贴给予每张床位最高不超过3000元的一次性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