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首页

一键登录

首页  |  快讯  |  新闻  |  评论  |  财经  |  军事  |  科技  |  教育  |  娱乐  |  体育   |  文史  |  公益  |  女性   |  旅游  |  汽车  |  图片  |  视频  |  社区

河南分网 > 质量

真、假酒巨额利润下的“诱惑”

2014-01-02 10:29  来源:法制网江苏频道  说两句  分享到:

  央广网河南分网消息  据法制网江苏频道报道:“造假风”给“造假者”带来了巨额的经济利润,他们在法律的边缘铤而走险,最终以身试法。2013年5月30日经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笪某、王某、刘某等十二人因销售伪劣产品罪于2013年11月19日被句容市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五个月至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以巨额罚金512万元。

  至此,连同前不久宣判的朱某、朱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一案,被句容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至15年不等的刑罚,并处以巨额罚金500万。这起由公安部挂牌督办、涉案金额380余万元的系列制售假酒大案全部审结。

  苦心经营造酒业多年无结果

  朱某,句容市北洋酿酒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出生于农村家庭的他,从小勤奋好学,高中毕业后,他来到一家酒厂从事调酒工作。几年后,由于便积累了一定的资本,不甘受雇于人的他成立了句容市北洋酿酒有限公司,成了周围人口中的“朱老板”。

  起初的朱洪保,着实想在造酒这个领域干出一番事业,因此他注册了“泰公池”商标,开始生产属于他自己品牌的白酒,但由于自己生产工艺所限,其生产的白酒口感不佳,再加上经营模式陈旧、宣传力度不足等原因,直到2009年,经营十七年的北洋公司旗下系列白酒一直被消费市场定位为低端产品,销量也不如意。

  “造假”被启发渔翁得利

  眼看公司的效益这样一天一天的毫无起色,朱某有点坐不住了,然而本应该从提高产品质量、品牌知名度等方面下功夫的朱洪保却急功尽力的选择了另外一条路、一条可以利用知名品牌影响而渔翁得利的道路——造假。

  2009年,朱某开始了他的假酒生产过程,首先他从无锡市王某、华某、徐某、徐某和滕某处购买非法印制的与知名白酒品牌相同或相似的商标标识和外包装,在此期间,他请来自己刚毕业的儿子朱洋帮忙联系商标的设计及记账等工作。

  接下来,朱洪保买来食用酒精和各种香料添加剂,通过与自来水简单勾兑,再将这些勾兑的酒灌装进事先清洗好的回收瓶内,在对产品有无杂质进行简单的目测后,再经包装,一瓶瓶假酒就这样产生了。巨额利润促成酒业产业链

  有了“产品”,接下来的问题就是销售了。为了让经销商批发贩卖自己生产的假酒,朱某采取两个手段,一方面他私刻知名白酒生产企业公章,伪造贴牌加工协议和授权委托书,让经销商相信自己的生产资格,另一方面他又向经销商开出低于市场数倍的价格,让经销商感觉有利可图。

  然而,正是这样两个手段,让经验丰富的经销商一眼便看出其生产白酒有问题,但是在利益的驱使下,还是有很多经销商选择了对这样的假酒进行销售,他们选择销售的理由就是:只要没有大问题、喝不死人就行。

  就这样,朱某、朱某先后联系到笪某、王某、刘某、周某、朱某、赵某、方某、江某、吴某、田某、邱某、孙某等十二名白酒经销商销售自己的“产品”。在此销售期间,这些经销商会将“产品”销售情况反馈给朱洪保,以帮助其确定下一步生产品牌及数量,由此,一个庞大的生产、销售假酒网络逐渐形成。

  巨额利润触犯法律 巨额罚金又获刑

  2011年11月26日,江苏省镇江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会同镇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等部门,对朱某经营的句容市北洋酿酒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在该公司的生产车间及仓库内查获泸川老窖、东南大曲、大青花、小青花、洋诃大曲、玄郎十年、玄郎十五年、杏花村乐福酒等74个品牌的白酒共计12407箱,经质监部门抽样检测,其中46种品牌的白酒为不合格,另据相关企业品质和商标认定与鉴定,结论均为假冒仿制产品,此案告发。

  警方在查办过程中,经过周密的计划和盘查逐渐揪出了这一整个造假、售假犯罪网络。因本案犯罪发生地在句容市,该案侦查终结后被移送江苏省句容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江苏省句容市检察院公诉科在受理该案后,积极做出反应,通过全面审查卷宗、走访证人等手段了解案情、核实证据,在审查终结后,以朱某、朱某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笪某等十二人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醒:警钟长鸣带来的深刻思考

  朱某等十四人缘何会视消费者安全健康于不顾,走上造假、售假犯罪道路?相关部门缘何不能及时发现如此恶劣的违法行为,让不法分子四年间大行其道?食品安全问题又缘何屡屡发生、屡禁不止?对我们现实生活中的社会现象及问题带来了深刻的思考及反思。

  办案检察官指出,要遏制该问题的发生,就要从强化执法检查、提高制度刚性化入手,严格依据《食品安全法》进行执法,增加违法成本以提高对犯罪的震慑力,另外,也要通过追究执法机关不作为和徇私舞弊责任的形式对其形成有效制衡。

  与此同时,还要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中公众参与和消费者保护机制,通过普法宣传等手段让消费者提高维权意识,在面对违法行为时,敢于监督、勇于监督、善于监督。只有形成有效的监督合力,才能确保食品领域长治久安。

版权说明: 转载须经版权人授权并注明来源。联系电话:010-56807262

编辑:牛闪闪

头条推荐

关闭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