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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全面向“执行难”开战 18地市中院院长立“军令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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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颁发“军令状”

  央广网河南分网消息 5月16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省法院向“执行难”宣战誓师大会。会上,张立勇院长向18地市包括郑州铁路中院在内的19个中院院长颁发了“军令状”,“军中无戏言”,完不成任务者将会被责令辞职。

  近年来,“执行难”成了困扰法院执行工作的难题。所谓“执行难”,是指有财产可供执行而不能得到及时全部执行的情况。目前,“执行难”不仅是一个司法问题,也成了一个社会问题。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周强院长承诺,要“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破除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确保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全部或绝大部分得到及时有效执行。

  河南“执行难”案件几乎接近全部执行案件一半

  “河南省属于经济不发达省份,无财产执行(执行不能)案件要远大于30%,占到全部执行案件的40%-50%。”河南省法院执行局局长周明杰说。

  周明杰介绍说,对于被执行人丧失履行能力、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这是当事人面临的商业风险、交易风险,可通过完善执行程序转破产程序的衔接机制和社会救助等多种措施来解决,这不是法院一家可承受之重,需要得到当事人和社会的充分理解和支持。

  据了解,深圳中院曾统计,深圳市法院执行案件中有30%多属于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

  军中无戏言 “军令状”完不成任务者将被责令辞职

  誓师大会上,河南省高院党组成员、巡视员蒋克勤宣读了《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实施方案》。

  这是河南省高院针对解决“执行难”这一问题制定了实施方案。为“确保在两到三年时间内基本解决河南省执行难问题,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方案明确了总体目标: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和外界干预执行现象基本得到遏制;人民法院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的情形基本消除;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的程序标准和实质标准把握不严、恢复执行等相关配套机制应用不畅的问题基本解决;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基本执行完毕,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显著提升,人民法院执行权威有效树立,司法公信力进一步增强。

  河南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晓云宣读了《基本解决执行难“军令状”》。郑州中院于东辉、郑铁中院王伟、开封中院谷昌豪、洛阳中院曲海滨、平顶山中院刘冠华等19位中院院长分别上台领下张立勇院长颁发的“军令状”。

  张立勇表示,对于,完不成任务的中院院长将会被责令辞职。如果被最高法院通报或约谈,河南高院还要问责“一把手”;对连续两年排名后三位的法院,约谈院长并建议调整执行局长。

  “壮士断腕”“打好攻坚战 让“执行难”成为历史

  破解“执行难”,法院必须勇担当。

  张立勇要求,要以问题为导向,一改到底、一抓到底,促进执行工作良性循环发展,确保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如期实现。

  据了解,在今年2月1日,河南省高院在焦作和许昌两级法院进行试点,由中院统一管理辖区基层法院执行案件,基层法院执行局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对外称执行局,对内称执行分局,工作上直接受中院执行局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统一协调,努力形成工作全省“一盘棋”格局,最大限度提高执行质量和效益。

  在惩戒打击方面,河南省高院态度强硬。不但将“老赖”信息发布在官方微信、晾晒在广场屏幕、张贴在单位住所,督促其主动履行义务,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还一律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

  数据显示,去年共公布失信名单15.6万名,全省19个中院、164个基层法院分别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联合签发打击拒执犯罪文件,统一执法思想,形成打击合力。对构成犯罪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去年全年判实刑317人,占到全国法院的1/4强。

  河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满仓在会议上强调,要以钉钉子精神解决执行难问题。他要求,要广泛凝聚全社会合力向执行难共同宣战。(丁小芳)  

来源:人民网  编辑:天天作者:  日期: 2016-05-17 09:08:00
标签:执行难;执行完毕;河南省委;军令状;高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