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020年1月14日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尹弘代省长代表省人民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省政府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0年工作的主要预期目标及重点工作。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关于河南省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河南省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同意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河南省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关于河南省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的决议

  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河南省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河南省全省和省级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0年预算草案》,同意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河南省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河南省2020年省级预算。

  关于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赵素萍副主任代表省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0年主要任务。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关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胡道才院长所作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高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0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关于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顾雪飞检察长所作的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0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