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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7月1日起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1100元/月起步

2014-07-25 09:18:00  来源:央广网河南分网  说两句  分享到:

  央广网河南分网消息(记者 魏林甫)记者从河南省人社厅获悉,日前,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调整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豫政﹝2014﹞56号),决定从7月1日起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据介绍,新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按一、二、三类行政区域划分,月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1400元/月、1250元/月、1100元/月,增幅分别为12.90%、13.63%、14.58%;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13.5元、12元、10.5元,增幅分别为15.38%,15.38%、16.67%。要求各市、县人民政府认真贯彻执行。

  为了贯彻执行好豫政﹝2014﹞56号文件,省人社厅与省总工会、省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省工商联联合印发文,要求各类企业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最低工资规定》(河南省民人政府令第141号),向本单位劳动者公示最低工资标准,按月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公布的最低标准,确保低收入劳动者劳动报酬权益。

  同时,各级工会组织加强最低工资标准落实情况的监督,发现违规行为有权要求用人单位予以纠正,拒不纠正的,工会组织可以提请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处理;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各种违反最低工资的行为,切实维护低收入劳动者工资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自1995年开始实行最低工资制度,目前是河南省第10次连续调整。本次调整是为落实国家在“十二五”期间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政策要求,同时也是为落实2014年省“两会”《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要求。

  截止目前,2014年全国已有16个省、市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在已调整的地区中,河南省排名第10位,中部六省中低于山西;从增长幅度看低于贵州、重庆、青海、四川、江西,高于经济发达地区,幅度适中。

  在全国32个省、市现行实施最低工资标准中,河南省排名第15位。

编辑:牛闪闪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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