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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 > 正文

轻微交通事故可异地处理

2013-07-15 15:42  来源:西部商报我要评论 

  7月12日,高速公路第一支队道路交通事故快速理赔服务站在盐场堡大队院内隆重举行揭(授)牌仪式,这亦是全省高速公路首家快速理赔服务站。

  据介绍,由高速公路第一支队所属11个大队和中国人民保险(放心保)公司兰州分公司联合建立的道路交通事故快速理赔服务站,是结合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实际,具有三个突出亮点:一是轻微交通事故可以实行异地处理。为方便当事人快速处理轻微交通事故,高速公路第一支队管辖路段范围内发生的轻微道路交通事故,事故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可以在向事故发生地大队报警并受理的情况下,选择在一支队范围内的任何高速交警大队进行处理,接受处理的大队经与事发地大队核查事故事实存在的,应当受理并按照简易程序事故处理规定予以处理。二是轻微交通事故实现快速理赔。对适用快速理赔方式且责任明确、资料齐全的轻微交通事故,万元以下的人伤案件,1小时内通知赔付,万元以上人伤案件,2个工作日内履行赔付义务。三是人保财险公司参与事故赔偿调解。凡在人保财险公司投保机动车交强险、第三者责任保险的车辆交通事故由人保公司调解员主持调解。对当事人在人保财险公司投保机动车交强险、第三者责任保险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由公安交管部门或者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的案件,保险公司调解员也可作为第三方参与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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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闫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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