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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工作无小事 “软硬兼施”破难题

2017-08-16 22:17:00来源:央广网河南分网

  央广网河南分网8月16日消息  继“夏季雷霆”专项执行活动之后, 涧西区人民法院执行人员事无巨细, “软硬兼施”采取多种方法促进案件执结,用实际行动给“着急上火”的当事人送去一份清凉。8月14日,一起标的额为2296.65元的民事案件,在经过一审、二审、审请执行,历时一年,终于给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案情回放:2015年6月22日,在涧西区某理发店门口,因为张某家的音响声音大,被告李某某、郝某某和原告张某及其丈夫冯某发生纠纷,双方相互殴打,造成原告张某受伤,花去医疗费1911.54元。后经鉴定:张某的损伤程度属于轻微伤。涧西区法院立案后,依法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2016年5月19日作出民事判决:被告李某某、郝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张某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419.77元。

  宣判后,原告张某不服一审判决,向洛阳中院提起上诉,洛阳中院经审理认为:一审认定双方承担同等责任,并无不当。关于张某出院后的误工费,出院证显示,张某出院后需休息三周应予支持。关于张某出院后的营养费,因其一审只主张了住院期间的营养费,不予处理,对张某的部分上诉请求予以支持。2016年8月17日作出终审判决:被上诉人李某某、郝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上诉人张某赔偿各项损失共计2296.65元。

  申请执行:然而被告李某某、郝某某并没有按照终审民事判决书所确定法律义务履行,原告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王俊轶接到这个案件后,遍查被执行人银行账户、证券、互联网银行等信息,并冻结了被告人多个账户,给其造成不便,同时耐心地做思想工作,告知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后果,晓之以理,促使其履行法定义务。至此,一起民事纠纷案终于顺利执结。

  谈起这个案件,执行干警王俊轶说:“平常办案会遇到很多标的小的案件,看似不起眼的案件,对当事人来说一生中也遇到不了几回,他们觉得是个大事,要主张自己的权利没错。对我们来说,不管案大案小都要认真去办,维护公平正义是我们的本分,为民司法是我们的责任……”(通讯员 周建武)

编辑: 张航
关键词: 法院;涧西区;执行局

执行工作无小事 “软硬兼施”破难题

继“夏季雷霆”专项执行活动之后, 涧西区人民法院执行人员事无巨细, “软硬兼施”采取多种方法促进案件执结,用实际行动给“着急上火”的当事人送去一份清凉。8月14日,一起标的额为2296.65元的民事案件,在经过一审、二审、审请执行,历时一年,终于给画上了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