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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法院院长亲自审案 为农民工维权

2015-06-18 09:20:00 来源:大河报

    央广网河南分网消息“现在开庭!”昨日上午9时30分,随着法槌敲下,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31号审判庭内开庭审理一起行政案件,并在洛阳中院官方微博上进行了庭审直播。

  审理此案的主审法官是洛阳中院院长曲海滨,据了解,这是曲海滨到任洛阳后,首次担任案件主审法官。洛阳中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后,洛阳两级法院院长、副院长审案都将常态化。

  昨日上午,胡强(化名)在妻子的搀扶下,走到了审判现场,他就是此案的第三人。

  2012年,胡强经人介绍来到中铁十五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下简称第四工程公司)在郑州的工地干活,当年11月,胡强施工中从工地桥墩上坠落摔伤,造成腰椎损伤。本以为能向公司申请工伤赔偿的胡强却遭到了拒绝,第四工程公司认为胡强不是该公司员工。

  从此,胡强走上了维权路,经郑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以及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以及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均认定双方之间确实存在劳动关系。

  由于第四工程公司在洛阳参加工伤保险,洛阳市人社局确认胡强受伤为工伤。对此,第四工程公司不服,将洛阳市人社局作为被告,胡强作为第三人起诉至法院,要求撤销洛阳市人社局作出的《工伤决定书》,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一审驳回第四工程公司的请求。判决后,第四工程公司上诉至洛阳中院。

  昨日庭审现场,曲海滨和另外两名法官组成了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公开审理。洛阳市人社局副局长王亚伟也代表该局出庭应诉。在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环节,第四工程公司的代理人并未提交新的证据,但仍然一再强调,胡强不是该公司员工。

  经过半个小时的休庭后,曲海滨宣布了此案的终审结果:上诉人第四工程公司的上诉理由,证据不足,本院不予支持,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听到这个结果,胡强很激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他和妻子都忍不住哭了起来:“因为这个事,两年多,我们不知道打了多少官司,医药费已经花了十几万,现在终于有个结果了。”

  “今后洛阳两级法院院长、副院长审案都将常态化。”洛阳中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以前各个法院的院长、副院长都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行政工作中,但其实他们都具有很好的法律素养和丰富的审判经验,让他们重归审判一线,有利于法院系统官员去行政化,优化法院的审判资源,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

  此外,2013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下发《关于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方案》,洛阳中院成为我省唯一进入试点的中级人民法院。“下一步我们将会对法院院长、副院长、庭长审案作出更详细的规定,比如不同级别的法院领导一年需要审多少案件,并纳入年度考核。”该负责人说,要通过制度化的规定真正让法院领导审案常态化。

 

编辑:彭华

关键词:审案;法院院长;胡强;法院系统;农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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