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白沙6月7日消息(记者林韦玮)近日,央广网发布《海南白沙:生态核心区超300亩经济林木被采伐 企业质疑审批部门违规发放许可证》一文,报道了地处海南生态核心区的白沙黎族自治县细水乡石榴岭,一片面积超过300亩的经济林木被采伐,海南白沙煜晨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煜晨农业”)涉嫌超范围采伐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一事,引发各界关注。

2020年7月才成立的煜晨农业,是如何于2003年在细水乡石榴岭上种植桉树的?林木权属证明为何需要儋州市兰洋镇、番打村委会与白沙黎族自治县细水乡农业服务中心一起“作意见”?审批过程中,相关职能部门是否认真核实过林地有关信息?带着疑问,记者于5月25日至26日,分别前往儋州市和白沙黎族自治县了解情况。

村委会:树不是煜晨农业种的,做假证只为拿采伐证

细水乡石榴岭林地被采伐后(央广网发 晁聪 摄)

在煜晨农业提交的林木权属证明中,儋州市兰洋镇番打村委会和苗一、苗二村民小组作了“情况属实”的意见。那么,石榴岭上的树是谁种的,当时的情况又是怎样?记者就此前往兰洋镇,采访了番打村委会原主任盘国华和苗一村民小组组长邓少强、苗二村民小组组长盘亚民。

煜晨农业向审批局提交的林木权属证明(央广网记者 林韦玮 摄)

盘国华、邓少强、盘亚民均表示,番打村属于儋州市和白沙黎族自治县的行政区域交界地带,很多具体事项不知道由谁来管理。2020年,煜晨农业上门联系番打村委会和苗一、苗二村民小组,表示想要合作,但前提是村民小组出证明,同意公司采伐石榴岭上的树。“所以我们就在林木权属证明上为煜晨农业作证,说石榴岭上的300亩树是他们2003年种的,但实际上不是,说他们种只是为了拿采伐证随便找的一个‘由头’。这些树其实是上世纪90年代一家公司种的,但是后来这家公司破产了,这些树多年无人管理,村民小组就对这些‘无主’的树进行了接管。”邓少强说。

盘亚民则表示,村里没钱去开发石榴岭上的地,放着“撂荒”很浪费,一听说有企业愿意出钱开发,马上就签字同意了。“当时我们也是抱着试一试的态度,看看白沙黎族自治县那边批不批证,不批就算了,没想到他们批了。”

儋州市兰洋镇:煜晨农业没按我们的要求到儋州资规局提交审批材料

儋州市兰洋镇农业服务中心林业站站长周志纲说,2021年3月接到煜晨农业递交的林木权属证明申请后,根据番打村委会和苗一、苗二村民小组作出的意见,他和兰洋镇时任副镇长李正斌一起前往现场查看并作意见,请儋州市有关职能部门进行核实,同时要求煜晨农业负责人郑国尧到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下简称“儋州资规局”)提交审批材料。

“我们镇里没有套图系统,所以看不出来煜晨农业申请采伐林木的范围到底属于哪个区域界限。”周志纲说,因为镇里知道番打村一些区域与白沙黎族自治县细水乡是相邻的,所以当时才要求郑国尧到儋州资规局提交审批材料,由儋州资规局进行图斑核实后再作审批决定,但郑国尧并未按要求到儋州资规局提交审批材料,而是去了白沙黎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进行申请。

白沙细水乡:发现审批材料存在问题,但煜晨农业并未按要求补充

白沙黎族自治县细水乡农业服务中心副主任陈庭吉介绍,按照林木采伐申请流程,个人或者企业提交林木采伐申请书、林木权属证明后,由审批部门委托第三方测绘公司出采伐设计图和采伐报告,经审核确认提交的内容符合申请条件后,农业服务中心才会作意见。

陈庭吉表示,只要是市县人民政府和国土部门发包的国有土地,都是有版图的,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申请采伐,只要通过套图比对,都能知道土地是谁在使用。“煜晨农业提交的林木采伐申请上,有儋州市兰洋镇政府和番打村委会等作的意见,我们只是按程序作初步的审核,审批部门套图对比后,才能最终决定是否发证。”

煜晨农业提交的林木采伐申请表,村委会或国有单位意见一栏仍是空的(央广网记者 林韦玮 摄)

陈庭吉说,煜晨农业派人到细水乡农业服务中心作林木权属证明时,他们发现煜晨农业提供的林木采伐申请表上的“村委会或国有单位意见”一栏是空的,还专门提醒对方回去补上再交给审批局,但是直至材料审批完对外公示,该栏还是空的,“这也是一个漏洞,我们当时就提出异议了,但审批局不知道为什么通过了。”

审批局:审批公示过程有“瑕疵”,但审批流程不违规

白沙黎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吴松青坦承,审批局给煜晨农业批林木采伐许可证公示过程确实有“瑕疵”,但审批流程并不违规。他指出,虽然煜晨农业成立于2020年7月,与申请材料中写的“2003年在细水乡石榴岭种树”一事,时间上对不上。但由于该地存在“历史遗留问题”,番打村委会苗一、苗二村民小组又于2021年3月与煜晨农业签订《合作开发合同》,提到“在合作开发经营期间内地上的附着物、处置权属于乙方(煜晨农业)”,所以审批局就以此来确定林木权属是煜晨农业的。“比方说树是我种的,然后你是2020年成立的公司,我把树卖给你,由你来砍,那你写肯定是写2003年,砍树肯定是要看树是什么时候种的。”

番打村委会苗一、苗二村民小组与煜晨农业签订的《合作开发合同》(央广网记者 林韦玮 摄)

吴松青表示,煜晨农业提交的林木采伐申请里,有第三方提供的设计报告,里面包含了林木采伐的四至范围,作报告时有细水乡公益林管护站跟着去,审批局的作用是对村、镇等部门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所以不会到现场对林木采伐的范围进行界定。

但对吴松青“第三方提供的设计报告有细水乡公益林管护站跟着去核实”的说法,陈庭吉表示并不知情。他说,按要求公益林管护站和审批局委托的第三方是应该一起去现场核实林木采伐四至范围,但不知什么原因当时并没有通知管护站一起去,而是第三方公司自己去的。“审批局是批完林木采伐许可证后,才给了公益林管护站一个矢量图,管护站这才知道林木采伐的四至范围,发证前没通知管护站跟着去现场测量过。”

根据煜晨农业提交的林木采伐申请和善达农林提供的材料,记者发现,煜晨农业申请采伐林木的时间为2021年1月16日,该日期比番打村委会苗一、苗二村民小组与煜晨农业签订《合作开发合同》的2021年3月7日,还早了近2个月时间。同时,细水乡石榴岭上的土地为白沙黎族自治县国有土地,并非村民小组集体所有。

对此,吴松青表示,审批煜晨农业提交林木采伐申请时,审批局只是负责审核并公示,当时只知道该地块属于白沙黎族自治县,但不知道是属于什么性质的土地,“我们也是现在拿坐标套图后才知道这是国有土地。”

煜晨农业提供的林木采伐申请书(央广网记者 林韦玮 摄)

律师:审批部门不应存在发放采伐许可证时不知道土地性质的情况

海南瑞来律师事务所律师林樱子介绍,海南省林业局2016年4月下发的《林木采伐许可办事指南》指出,申请人作为单位申请采伐证需提交的材料中必须有采伐林木的所有权证书或使用权证书等证明材料,在有合法的林木所有权证书或使用权证书等证明材料的情况下才具备准予行政许可需具备的条件。

“也就是说,在这个案件中,煜晨农业只有在取得林木的所有权证书或者使用权证书的情况下,才具有申请采伐许可证的资格。” 林樱子说,从目前煜晨农业提交的材料来看,只有采伐申请书和村民小组等作意见的林木权属证明,是不符合采伐许可证办理条件的。作为审批部门,只要从林木的所有权证书或者使用权证书记载的内容就能直接核查到林地性质是国有土地还是集体土地,因此不应存在发放采伐许可证时不知道土地性质的情况。而国有土地由村民小组和企业签订承包合同,也是不允许的。

在这个案件中,儋州市兰洋镇番打村委会苗一、苗二村民小组明知林木不是煜晨公司种植的,仍然出具证明,并签订《合作开发合同》,明显与煜晨公司之间存在严重恶意串通的行为,故双方签署的合同为无效合同。

煜晨农业在一系列“违规”操作下取得了林木采伐许可证,并采伐超过300亩的林地,谁该最终对此事负责?白沙黎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提到的“历史遗留问题”又是什么?请继续关注我们后续的报道。

此前报道:

海南白沙:生态核心区超300亩经济林木被采伐 企业质疑审批部门违规发放许可证

编辑:钟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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