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哈尔滨10月19日消息(记者马俊玮 实习生黄雪松)10月19日,在黑龙江省提高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暨高位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上,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靳岩介绍,近年来,黑龙江高院高度重视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优先保护,多措并举,不断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靳岩介绍相关情况。石启立 摄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着力推进审判机制和队伍建设。黑龙江高院于2021年5月25日成立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统筹全省法院未成年人审判指导工作,依法妥善审理未成年人的案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创新成果。7月6日,组织全省79家法院和1个人民法庭举行少年法庭集中挂牌、揭牌仪式,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审判组织和队伍专业化建设,选用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善于做未成年人思想教育工作的法官审理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

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对未成年人犯罪,黑龙江高院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通过落实社会调查、法庭教育、合适成年人参加诉讼、犯罪记录封存、圆桌审判等工作制度,依法保障未成年被告人的权益。同时,依法保护未成年被害人的权益,对严重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坚决依法从严从重惩处。加强对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权益的保护,2018年以来,全省法院一审审结涉及未成年人的抚养纠纷案件5719件5962人,继承纠纷案件1475件1603人、监护权纠纷和收养关系纠纷案件19件20人,涉及未成年人行政案件112件123人,实现未成年人权益全方位的保护。

加强与有关部门协作配合,充分延伸审判职能。黑龙江高院加强与检察、公安、民政、妇联、教育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与社会保护的工作合力。全省法院不断增强社会责任意识,通过判前、判中实施德育教育,判后进行服判教育的“三段两议”教育模式,教育、感化、挽救失足未成年人。通过“送法进校园”“公众开放日”对未成年人宣传教育,我院共专门邀请在校学生参与公众开放日83期,接待学生3008人。通过创建帮教微信群、网络平台等特色帮教,提升帮教矫正水平。通过向学校、教育部门发出司法建议,帮助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发挥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的职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