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石家庄6月22日消息(记者李长青 实习生张文华)近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三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明确河北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要求。

开展竞争性评审,变“要我改”为“我要改”

推行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竞争性评审,激发小区居民参与改造主动性,变“要我改”为“我要改”。河北各县(市、区)可根据小区破损程度、基础设施缺失现状等选项对拟改小区进行量化评分,依据各小区得分差额确定下一年度拟改项目。各地要明确街道、社区在推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的职责分工,加快健全动员居民参与改造机制。

科学制定改造方案,聚焦居民“急难愁盼”问题

鼓励市、县以改造为抓手,补齐社区公共服务短板。在改造中有针对性地配建居民最急需的养老、托育等各类设施,加强适老及适儿化改造、无障碍设施建设,解决“一老一小”方面难题。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老旧管线以及群众意愿强烈的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做到应改尽改,将建筑节能改造、电动车充电桩作为重点内容优先列入改造。

把好计划申报关,成熟度高、设计方案完备项目优先入选

小区改造方案经80%以上户数居民书面(线上)表决同意后,方可纳入年度改造计划;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应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集体协商形成共识并书面(线上)确认的,方可纳入年度改造计划。各地申报年度改造计划应从当地实际出发,不搞“一刀切”。严禁将不符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对象范围条件的小区纳入改造计划。

多渠道筹措改造资金,推动实现可持续发展

河北各地应当多渠道筹措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资金,鼓励各地与各类金融机构加强协作,加快产品和服务创新,共同探索适合改造需要的融资模式,为符合条件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提供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为专业机构以市场化方式投资运营的加装电梯、建设停车设施项目,以及以“平台+创业单元”方式发展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服务新业态项目提供信贷支持。

完善质量安全监管机制,打造舒心工程、放心工程

各地应完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事中事后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完善施工安全防范措施,建立工程质量安全抽检巡检制度,明确改造工程验收移交规定,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建立健全改造工程质量回访、保修制度以及质量问题投诉、纠纷协调处理机制,健全改造工程质量安全信用管理及失信惩戒机制,压实各参建单位质量安全责任。

编辑:崇锦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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