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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贵州9月16日消息(记者周娴 见习记者刘佳佳)9月15日,贵州省召开新闻通气会,向社会公布经教育部备案同意、贵州省人民政府印发的《贵州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明确从2021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取消传统文理分科,到2024年基本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校考试招生模式。

根据《方案》要求,贵州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包括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其中合格性考试成绩将作为普通高中学生毕业和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选择性考试成绩作为考生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时的重要依据之一。

合格性考试科目包括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规定的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通用技术、信息技术14门科目。同时,另设物理、化学、生物学、通用技术4门实验技能操作测试。

选择性考试科目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学科中,学生根据自身兴趣特长和优势、高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等因素,遵循“1+2”原则进行选择。“1”即在物理和历史学科中首选1门科目参加考试;“2”即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学科中再选2门科目参加考试。

《方案》指出,自2024年起,贵州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录取实行“两依据一参考”,即依据考生的统一高考成绩、依据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成绩,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成绩构成方面,考生总成绩由3门全国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满分为750分。其中,全国统一高考科目的语文、数学、外语满分各为150分,总分450分。选择性考试科目中,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2选1)每科满分100分,以原始分计入总分;再选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选2)每科满分100分,总分200分,以等级转换分计入总分(等级转换计分方法拟于2022年8月公布)。

自2024年起,普通本科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按物理科目组合和历史科目组合分列招生计划、分别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一本二本批次。考生志愿由“专业(类)+院校”组成,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实现“多元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