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记者/宾红霞 通讯员/粤市监)日前,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通告,从12月1日起,对经广东口岸入境的进口冷链食品执行防控措施。进口冷链食品的进口商应在“广东省冷藏冷冻食品追溯系统”(下称“冷库通”)中按规定及时、准确、规范、真实地填报进口冷链食品基本信息及流向信息。

进口冷链食品经广东省内口岸入境并在省内贮存、生产、加工、销售的,进口商应通过“冷库通”的“首站在省内”模块如实填报信息。0℃以下储存的进口冷链食品,进口商应通过“冷库通”向流向企业的贮存冷库所在地的集中监管仓预约实施入仓核酸检测和集中消毒;0℃及以上储存的进口冷链食品,进口商应在“冷库通”如实填写流向企业、贮存冷库等信息,并在流向企业的贮存冷库实施预防性全面消毒,有条件的实施核酸检测。

经广东省内口岸入境在广东省内贮存、生产、加工、经营的0℃以下储存的进口冷链食品,须查验“四证一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集中监管仓出库证明、新冠病毒核酸阴性检测报告、消毒证明、随附追溯码);0℃及以上储存的进口冷链食品,须查验“两证一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消毒证明、随附追溯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