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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的网约车和驾驶员注意了!6月27日前要取得相应证件

2017-05-19 08:32:00来源:南方网

  南方网讯 18日,深圳市公共交通管理局发布通告称,在本市从事经营的网约车平台应于5月30日前取得经营许可,网约车车辆和驾驶员应于6月27日前取得相应证件,之后将开展专项整治从严查处。

  通告称,在本市从事网约车经营的企业(以下简称网约车平台),应当按照《深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91号,以下简称《深圳市网约车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并向通信主管部门申请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后,并依法依规开展网约车相关业务。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已在本市从事网约车经营的网约车平台应当于2017年5月30日前完成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许可申请。在本市从事网约车服务的车辆和驾驶员,应当按照《深圳市网约车管理暂行办法》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并依法依规从事网约车服务。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已在本市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车辆和驾驶员,应当于2017年6月27日前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逾期未取得相应许可的网约车平台、车辆和驾驶员,应当于2017年6月28日起,停止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相关业务和服务。自2017年6月28日起,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将对未取得许可的车辆、驾驶员以及使用未取得许可的车辆、驾驶员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平台开展专项整治,依法依规从严查处。

编辑: 王雪薇
关键词: 深圳;网约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