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7月21日消息(记者王红霞)为加快“博物馆之城”建设,打造高质量博物馆集群,北京市文物局日前公布《北京市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博物馆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北京市将设立专项经费对社会力量兴办博物馆予以扶持。

根据《意见》,北京市将坚持政府引导,鼓励社会力量共建、共管博物馆;对社会力量兴办博物馆以运行评估补助、定级奖励、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进行资金扶持;鼓励有条件的社会力量兴办博物馆依法设立基金会,多渠道筹措发展经费;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博物馆从事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并享受税收、投融资服务等相关扶持政策。

与此同时,北京市将探索建立帮扶制度,组织国有博物馆、专业人员到社会力量兴办博物馆,就藏品征集管理、陈列展览、讲解服务、科学研究及文创产品开发等方面给予帮扶。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博物馆与国有博物馆、社会力量兴办博物馆之间联合举办专题展览,策划社会教育活动。北京市还鼓励驻京高校、科研院所和社会公益组织参与社会力量兴办博物馆的课题研究、讲解服务、策展创意等工作。

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意见》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由企业、乡村社区、社会团体、个人等社会力量兴办,依法完成设立备案,并取得民办非企业法人资格的博物馆。社会力量兴办博物馆专项资金适用范围和支出内容包括了运行评估补助、定级补助和开放服务专项补助,初步估算2022年总计140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