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广播网首页

一键登录

央广网首页  |  快讯  |  文史  |  国内  |  国际  |  军事  |  财经  |  视频   |  图片  |  科技   |  娱乐  |  体育  |  社区   |  教育  |  女性  |  旅游  |  汽车

最新报道 > 正文

“博弈谈:中央和地方,事谁干?钱谁出?”刘伟演讲实录

2013-10-25 16:55  来源:中国广播网我要评论 
 

  北京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 刘伟 (央广网 于琦/摄)

  央广网财经北京10月25日消息,北京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刘伟今天在经济之声主办的《大国大时代——中国经济十月谈》系列时事报告会之“博弈谈:中央和地方,事谁干?钱谁出?”上做出精彩演讲。

  文字实录: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大家下午好,我非常有幸参加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经济之声主办的大国大时代论坛。我看了前面的9场谈话,题目之恢弘、,演讲嘉宾学问之深,是我难以追赶的。今天算是一个讨论,财政问题好在有贾康所长,他是我们国内著名的财政问题专家。还有李学宾,他是经济问题社会学角度研究的著名专家。有他们给我托底,我心里还靠点谱。我听说来我们这的同学都是社科院的研究生,研究生是以研究为生的,因此都有很深的研究和学问,所以我想(这场报告会)是一个讨论。

  我想围绕当前中国中央和地方的财政问题,讲几个具体问题。一个问题是:财政问题上中央和地方的关系。这个命题在中国是怎么提出来的?我们知道,中国和西方联邦国家不一样,中国是一个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国家,但是它和苏联、前苏联计划体制国家也不一样。联邦国家大家看到很热闹,比如美国联邦政府、州政府、城市是可以破产的,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独立预算,各负其责。我们很难想象在中国哪个城市破产,或者哪个省破产。但是我们这种统一和过去的前苏联计划经济体制国家又不一样,前苏联计划经济体制是以苏联为代表的斯大林模式,大家知道,它一个计划体制,以中央垂直管理为特点,叫做部门主义,各个加盟共和国也就是各个地方政府。

  前苏联计划经济体制是以苏联为代表的斯大林模式,大家知道,它一个计划体制,是以中央垂直管理为特点,叫做部门主义,各个加盟共和国也就是各个地方政府在经济决策上没有多少独立权利和责任。在前苏联的计划体制下,如果各加盟共和国和中央发生冲突,主要是冲突在民族问题上,而不会冲突在经济问题上,因为经济上,地方政府是豪无跟中央政府谈判的余地的,在制度上也没有任何独立的权力和利益。

  我们国家不一样,我们国家在50年代初,建立中国的计划经济体制的时候,一方面是学习苏联,一方面有别于苏联。我们当时一方面是集中地统一计划,部委管理、垂直管理,我们叫条条管理。但是另一方面,我们给各级地方政府相当大的独立的经济决策权,我们叫块块管理,当时我们叫条块结合,就是部门制度和地方主义相融合,目的是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方面的积极性。

  这样的体制的坏处是不如苏联计划经济体制稳定,这产生一个问题,就是条块之争,中央和地方的利益冲突;好处是调动中央和地方两方面的积极性。所以,虽然同是计划体制,但是没有前苏联那么僵化,是两条腿走路,有一定的活力。但是,有活力就有代价,我们就面临条块之争,所以从50年代,到60年代,甚至到70年代,一直到改革开放初期,中国经济体制上很大的一个问题就是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如何处理?这是西方体制下所没有的,也是前苏联计划经济体制下也没有,是一个很有中国特色的一个问题。

  改革开放以后,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在财税问题上经历了一系列的变化。大家知道,刚开始的时候,我们是以企业改革为核心,允许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利润留成,这样就改变了过去国有企业的利润全部上交,企业没有积极性的被动的局面。但是这马上影响的问题就是财政,财政从上世纪80年代初就开始举债,开始发债。在上世纪70年代,中国是世界上唯一的一个既无内债,也是无外债的国家,进入改革开放初期不久,人均企业利润留成之后,马上就看到了问题,财政就出现了困难,我们就开始发债,出现财政赤字等等这些局面。这一系列的问题,没有办法,怎么办呢?到了上世纪80年代中期,我们做了一个调整,采取了两个措施,一个叫利改税,对企业来说,特别是国有企业来说,按长纳税,先保证交给国家的税收,稳定税收。

  另外,我们为了减轻财政的负担,我们搞了一个“拨改贷”,国有企业固定资本的形成,不再有财政无偿注资,而是走银行贷款。这样,我们目的是一方面确保财政收入,另外一方面确保财政支出的负担有所减轻。这样一来,企业就很困难,所以企业在80年代中期提出财政紧,利改税,金融能不能放我一条活路,你金融紧,我“拨改贷”,财政能不能放我一条活路?所以当时企业提出来要给企业留以活路,什么是活路?各地企业就提出一个措施,叫做税前还贷,企业就是一块滚刀肉,就这么多钱,让我还贷,我没有钱还税,让我还税,我没有钱还贷。按道理,欠账还钱天经地义,那你先还银行的欠款,如果有钱我就还税,如果没有钱,我就没有办法完税。

  实际上,国有企业把应该交给国家财政税收的钱,交到了银行手里,而银行的资本来源不能纳入国库,不能作为财政收入来花,这样的话,在放权让利演生过来的利改税、拨改贷的改革初期的进程中,就使我们当时国家的财政收入遇到了很大问题。87年年底企业开始搞包税制,企业对政府承包,你就说清楚,你上交多少税,递增幅度有多大。地方政府对中央政府承包,每年包多少,递增多少。包税制的问题很大,因为包税制的核心是什么?是以税额、税款交给中央多少。地方留,不是按照税种,不分国税、地税,所以包税制就产生了严重的扭曲,使漏税成为政府行为,使摊派成为企业行为。从地方政府来说,按照包税制的原则,完成了承包任务,按税法、按税制应该收,但是我可以不收,因为我如果超收的话,按照一定的比例,我和中央要分成。虽然中央在超收分成范围内要的是小头,我既然完成了包税任务,我干嘛超收再给你一个小头呢?小头也不给你,我藏富于民。这样就使漏税成为一个地方政府行为,不是一个企业行为。

  地方政府没有钱怎么办?就开始摊派,这个时候就变成了一个企业行为,而不是政府行为,为什么?因为企业很清楚,它在打税,按税法、税率它该打税,但是现在没收它的,地方政府钱不够,找企业来摊派。地方政府摊派的时候,企业很清楚,摊派毕竟是偶然,打税毕竟是常规,而且打税打给谁了?打给国家,谁认识国家呢?摊派可不同,摊派是张市长、李书记来找的我,我这个钱出的是冲你的面子,是感情投资,一定是有回报的。所以,摊派本来应当是一个政府行为,在包税制之下,成为了一个企业自愿的行为。

  本来漏税应当是一个企业行为,但是在包税制下就成为了一个地方政府行为,产生了严重的扭曲。在这种情况下,税收占GDP的比重达到了谷底。1996年的时候,税收占GDP的比重是9.71%,降到了10%以下,使得整个政府的财政能力,特别是当时提出两个比重过低,一个是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过低,一个是中央财政占财政收入的比重过低。这样使得政府的在财政能力,和中央的财政宏观调控能力普遍降低。没有办法,从1994年开始,我们采取分税制的改革。

  分税制和包税制一个巨大的区别,就是分税制是按税种,而不是按照税的额度,多少钱归地方,多少钱归中央,他是哪种税归国家,哪种税归地方政府。当时我们是三十几种税,在包税制下,到分税制下我们把他调整了,现在是19种,那么在当时分税制调整的时候,主要的税源或者大头稳定的,规模比较大,增长比较有把握的是划为国税,地税一个是分散,税源不稳定,另外征缴成本比较高。

  比如农业税当时是地税,土特产税是地税,营业税是地税等等,这些东西包括当时的所谓个人所得税,是地税,这些在当时征缴难度很大,成本比较高,并且不稳定,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大家也知道,在1994年谈判的时候,地方政府就很有意见,最后做成妥协,怎么办呢?按照1994年开始采取分税制的,这是一个起点,这一年,地方政府包税制的时候,把实际包税额作为基数,下一年采取分税制,如果分税制的时候,地方政府获得的税额,小于上一年包税制的时候的税基,中央返还给地方补齐,这样情况下,就出了一个很热闹的情况,什么呢?我们知道1994年分税制的时候,谈判到11月份的时候,还差一个月,最后说按上一年的年度,就是本年度的基数做下一年的法办基数,结果这一个月,各地方财政增速是改革开放以来最猛的一年,大幅度上升,做了一个非常大的基础,但是朱熔基总理主持这个工作采取了博弈的手段,怎么办呢?倒扣,我今年按照这个基础来,如果你明显的增幅没有这么大,我后年扣,是一个非常复杂的中央和地方的财政关系。

  这样下来,分税制从94年开始,算是替代了包税制落实下来。对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以及中央财政占财政收入的比重,起到了非常大的作用。到2010年,我们纯粹的财政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已经从96年的9.71%上升到了18%以上,差不多提高了一倍。如果整个宏观税加在一起,我们现在应该是在30%多一点,包括买的社会保险支出等等,这就是我们问题的由来。中央和地方的关系问题,在中国无论是计划经济体制,还是改革开放以来,都是一个独具特色的,甚至成为一个利益博弈的主线。这样的一个问题是我今天讲的第一点。

  第二点,我想讲的是,中国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对中央和地方关系产生影响的一个特殊背景。中国的财政政策现在大家耳熟能详,叫做积极的财政政策。1998年提出积极的财政政策,到2008年第三季度,叫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到2010年10月以后,我们叫择机退出,我们就回到了积极的财政政策。在中共十五大,1997年之前,我们一直采取适度紧缩的宏观政策,包括财政和货币。由于97年亚洲金融危机对中国经济的影响,所以1998年下半年,中国开始扩大内需。一直以来,财政政策的方向始终没有变,就是积极的财政政策,但是积极的财政政策应当是扩张性的财政政策,就是刺激需求。这样的财政政策,我们仔细分析一下,财政政策是财政支出和财政收入两方面的政策,可以这么说,中国的财政支出政策给人一个强烈的印象,始终是扩张的。

  我们下面要接着说一个问题,中国的财政收入政策是扩张性的吗?这个就值得讨论了。为什么说值得讨论?我们知道,一个非常大的问题,在于什么?这些年来,中国的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始终在提高。我们要区分几个问题,一个问题就是财政收入的增加不等于是从紧的财政收入政策,企业收入增长得更快,居民收入增长得更快。在这种情况下,财政收入,就是政府的财政收入增加量更多,不一定是从紧的财政收入政策,只不过是财政收入在增加,关键是,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纵向比和过去比,不是在提高,横向比和世界同期比,是不是算是高比重的?

  纵向比,我国财政税负占GDP的比重和世界比,我们不算高,一般发展中国家是在40%以下。发达国家宏观税负高一点,40%以上。我们国家宏观税负应当是在30%略高一点,因此我们不算高。但是我们要讨论一个问题,福布斯杂志今年公布的,去年世界所谓的税负痛苦指数最高的国家的排序,我们去年排在世界第二位。中国在05年,曾经排过一次第二位,然后我们基本上就是前5名,在上下波动,去年我们又回到了第二,因此国际社会有人说,中国的税负痛苦指数过高,但主要是对着企业的。

  按照我国国情来看,福布斯的痛苦指数没有反映中国的真实情况。福布斯所谓的痛苦指数是按照6个主要方面,个人所得税、财产税、销售税、公司以及为它的雇员买的社会保险等等。这6项是按照最高的税率来算,中国个人所得税我们最高的边际税率45%,但是我们中国真正达到那个高收入,按照45%去纳税的人群,在国民经济中占的比重较低。可计算福布斯痛苦指数的时候是按照最高算的。再比如雇主为员工买的社会保险,我们的要求是社会保障30%,但实际上现在公司为此付出的远远低于我们最高标准的要求。所以我讲,福布斯杂志反映的中国税率痛苦指数很高,但和我们中国的实际情况是有脱节的地方。

  但是这种脱节,不能否定中国是一个税负比较高的一个国家,确实对企业来说,面临的税负水平还是比较高,主要就在于什么呢?我们从动态上看,和我们自己比,而不是和世界其他国家比,我们的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在持续上升,为什么持续在上升?无外乎是三个方面的原因,一个原因是我们的经济发展快,所以财政收入迅速增长,这是一个基础。

  第二个原因是,我们的国民收入在宏观分配上,在三个人中间分,一个是政府、一个是企业,一个是居民。政府是财政收入,企业是资本盈余,居民就是居民收入。大家都知道,这三十多年来,中国宏观税负在这三个人中间分的时候,谁的收入增长速度最快呢?政府,就是财政收入这一块。财政收入在这34年每一年增长是18.8%,按当年价格计算,平均每一年增长18.8%。

  刚才大家看片头的时候,介绍的是近些年来,分税制以来,财政收入增长,平均每一年增长是20%以上。这34年以下来,我们平均每一年增长是18%以上。而这3个里面增速最慢的就是居民收入,居民收入比GDP慢了差不多有三分之一,以至于“十二五”规划提了一个原则,在“十二五”规划期间,居民收入的增速要和GDP保持同步。

  但是,GDP反映企业的活跃程度,表明中国这些年来在国民收入宏观分配上,政府收入、企业收入和居民收入当中,就增速而言,是政府收入增速最快,尤其是1994年分税制之后增速最快,1996年的时候是9.71%,到10年上升18%以上。如果考虑到非税方面的宏观税负,实际上已经上升到了30%以上,所以这个速度还是很快的,这是第二个原因。

  第三个方面的原因和我们的税收结构有关。中国现在分税制大的税种19项,当中70%以上是流转税,像我们营改增之前的营业税,增值税、还有各类的消费税、还有各类的购置税、还有附加税,这些消费税实际上是一种间接税。70%以上是间接性的流转税,特别像增值税等等这些,大头是谁的?是国税。流转税的增速比一般的税种增速要快,而在流转税中主要又是国税,所以这就使得中国的财政收入增长速度更快些,这就形成中国的财政收入政策和财政支出政策比较起来,财政支出政策扩张的非常明确,而中国的财政收入政策紧缩性,或者是从紧的特点是非常明显的。

  中央财政占整个税收的比重在提高,意味着在经济活动当中,对市场力量有一种挤出效应,因为它使得企业的收入增速,特别是消费者居民的收入增速,受到了影响,我们知道,中国最近十年来,居民收入占GDP的比重,差不多平均每一年下降1个百分点,这也是为什么中国经济增长,长时间难以摆脱主要靠投资拉动,而消费拉动的动力不足的一个重要原因。

  在源头上,国民收入分配的时候,现有体制把大量的钱主要给了政府和企业,政府主要是搞公共工程基础建设、公共投资和再生产,而真正作为消费者的居民,他的收入增长慢,占的比重在下降,消费和经济增长之间当然就有严重的不协调和不适应。我们讲中国的中央财政和地方政府关系的时候,需要了解的是,一个大的中国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政策的一个背景。

  第三点,中央和地方财政收支关系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财政收入更多地集中在中央财政,财政支出更多的是地方财政在实现或者完成。这一点就和我们刚才讲的第二点相联系。第二点是是财政支出是扩张,这是很明显的,而财政收入在经济发展当中是收敛或收缩的特点。中国财政收入这块大头的是谁呢?是中央财政。这就说明中央财政作为财政收入增长更多地体现了收敛性。而中国的财政支出政策这些年来始终是扩张性的财政,那就说明什么呢?地方政府的财政行为长时间里主要是扩张,增大财政支出。我们有一个统计,中央和地方的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关系当中,财政收入现在大概52%集中在中央财政,48%集中在地方财政,差距最大的一年是财政收入的总投资的55%集中在中央,45%是在地方,相差了10个百分点。这种状况现在有所化解,但是没有根本扭转。

  这和分税制有直接的关系。就导致中央财政拿了大头,地方财政相对小一些。可是在财政支出上,整个财政总支出80%以上是地方完成的,中央财政直接完成的财政支出不到20%。中央和地方政府在财政收支政策上,一个鲜明的特点就是财政收入大头在中央,财政支出大头在地方。这样就带来几个问题,一个是中央财政的集权力度不断提高。客观上,带来了相当大的中央对地方的一种集中权益的扩张,这是一个方面的问题。

  更重要的问题是,地方政府要想办法去融资,因为支出和收入缺口大,如果靠中央财政来转移支付,解决不了,就要自己想办法。自己想办法带来两个方面的问题,一个是加剧了地区之间的不平衡,比如片头说的“以房养老”,实际上养老金缺口的问题,养老金的筹措其实还有很多是公共财政要承担的,养老问题、医疗问题、教育经费,比如教育经费我们规定了不能低于地方财政的5%,教育经费支出的这一块将近90%是地方支出,所谓5%,大部分是地方支出,真正中央支出教育这一块并不大,中央是占了小头。这样就有一个问题——地区之间的不平衡加剧,从一定意义上就加剧了不同地区之间发展上的不平衡。财政支出主要靠地方,而地方之间差距非常大,在财政支出上的差距就会非常大,使得各地方的不平衡加剧。

  这就带来一个恶果,一方面是集权程度提高,地方对中央财政的依赖度提高,中央财政收入的集权度提高,但另外一方面,实际上在财政的花钱方面,地方之间的差距在扩大,不平衡在加剧。

  地方冒更大的风险,不得不想办法融资。刚才我看了一个数据,说3万8000多亿,这是几个省的,国家审计署公布的。这就意味着有会计凭证的,因为我们要满足审计条件,会计单据要齐全才能审计,所以一旦是审计出来的数据都是有凭证的。我们很多地方融资平台的债务,实际上是没有凭证的,没有凭证就等于没有纳入审计。所以现在我们在进行新一轮彻查,审计出来的结果会是什么样子,我们现在在等待这个数。

  总之一个问题,就是支出大头在地方,地方发展又不平衡,差距在扩大,地方压力在增大,就一定会想办法,增大地方的融资能力,无外乎就是投资,靠引进外资,基础设施建设。

  非赢利项目靠什么呢?地方融资平台举债,带来一系列我们现在看到的扭曲的问题,比如说招商引资发展中,中国有一个很特殊的情况,这个和经济学的常识不太一样,我们知道一个地方的经济发展有三个支部,通常是高度相关的,一个是国民收入的增长水平,一个是储蓄的增长水平,还有一个是固定资产投资的增长水平。

  这三个数据,一般是高度相关,经济发展速度快,国民收入增长快,储蓄怎么样?增长的快。储蓄增长的快,银行就可以把更多的储蓄变成贷款,形成当地的固定资本形成。但是在中国,这三个数从地方上来看,经济、国民收入增长储蓄率的提高和储蓄增长量的增长,以及固定资产形成的增速,三者之间高度不相关。这就是中国的体制,因为中国的金融体制是垂直的,和当地没有多少横向的联系,我在当地吸收了存款,不一定在当地转化为投资,各地方的投资就靠招商引资,就是我们所说的靠“发横财”,尽想着招商引资,给出优惠的条件过度竞争。

  再比如说,我们这一系列的扭曲,竞相抬高地价,地方政府的融资平台要有担保,这个担保主要是靠预算外的专项,40%以上是靠土地,所以就把地价搞上去了。地价搞上去就带来房价推高。房价推高影响了人民的生活,这还在其次,最重要的是形成土地泡沫。所谓的泡沫经济带来的诱因是什么?一块荒地没有人投资,如果没有人去炒作它,它就是一块处女地,将来有人去开发它的时候,开发成本很低,现在这块荒地已经经过多少人去炒作了,把地价抬的很高了,等到若干年之后,当有人来开发它的时候,这些债主就来告诉你,这可不是荒地。开发商不傻,一个地方一旦土地被炒起来,不是当时的地价贵,房地产推高的问题,而是长期阻碍一个地方的可持续发展的能力。但凡一个地方泡沫化以后,经济发展至少要滞后十年、二十年,像海南,北海今天怎么样,这都是当年炒过的。所以我们说这就带来一系列的恶果。这个恶果在宏观财税体制方面,就是财政收入更多的集中在了中央,而财政支出更多的集中在了地方,那么地方就要想办法,就出了这些办法,那么这些办法就带来了这样一系列的扭曲。这是我今天讲的第三个问题。

  最后我再用几分钟讲一下,中国财税体系在目前的发展阶段的改革方向或者要求。我想今后财税体制改革有三个方面。一个方面是,财税体制改革首先要服从于发展。对中国来说,发展是很重要的内容。我们讲的是发展方式的转变,十八大报告里讲的也很清楚,发展方式转变的主攻方向是经济结构的战略调整,中国宏观经济失衡,你说通货膨胀也好,你说经济增长速度下行也好,核心问题不是总量问题,不是总需求简单的疲软的问题,而是结构问题。比如投资需求为什么疲软?不是没有钱,国有企业、大型企业直接融资的渠道,境内、境外都是通畅的。间接融资的渠道有保障,但是为什么投资需求日益疲软?是技术创新力不够,产业结构没有升级的空间,没有新的产品开发。即使有钱,找不到有效的投资机会,投不出去,在原有产品,原有产业技术上扩大投资规模,他只要一扩大,就是重复建设,而且是低水平的,就是产能过剩,所以投资需求疲软。为什么又担心消费需求疲软,不是说国民收入没有提高,不是说居民存款没有增加,而是国民收入分配结构不合理,国民收入分配在宏观层面——政府、企业。居民收入增长最慢。

  中观层面,产业结构上差距大。比如农业,农业劳动力就业比重36%,而农业产值占GDP比重9.8%。那就是36%的劳动力在直接生产领域里面,分配9.8%的GDP,这是初次分配。生产领域里,通过再分配的税收,各方面的制度补偿,对农民有所倾斜可以缩小(收入差距)。但事实上,我们再分配领域并没有缩小(收入差距),反而是扩大了这种差别。所以一个农民的纯收入和一个城市市民税后的可支配收入大概相差了3倍以上。产业结构的差异,还有地区结构的差异,包括发达地区和落后地区的差异、城乡结构差异,还有国有经济和非国有经济的结构差异等等,这些都是导致中国国民收入分配的差距扩大的原因,这是中观层面。还有微观层面,居民内部,包括城市居民内部、农村居民内部。

  所以国家统计局公布,计算中国最近十年的基尼系数都在警戒线水平之上,一个国家连续十年收入分配的差距扩大在警戒线水平之上,应当引起足够的重视了。所以由于这种宏观、中观、微观上多方面的原因,中国国民收入分配的差距在扩大,扩大的结果就会是整个水消费倾向降低,这样就导致消费需求不足。中国现在的所谓的投资需求疲软,消费需求疲软,包括通货膨胀、压力大,说到底是结构问题,包括技术结构、产业结构、包括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包括各种要素结构,成乡结构等等。因此中国真正解决发展,核心问题是解决结构的战略升级,战略结构的调整,而结构转换是我们发展方式的根本。我们的体制改革要推动结构转变,因此我想财税体制的改革和调整,首先要服从发展需要,要适应结构调整的要求,包括地区结构的协调,包括国民收入分配结果的合理化,这些都需要财税体制改革予以支持。这是我讲财税体制改革的目标,或者要求的第一个方面,要服从于发展,特别是结构调整的要求。

  第二个方面,财税体制改革和政策调整,要服从于经济均衡增长的要求,也就是有利于缓解宏观经济失衡。我们现在宏观经济失衡的问题叫做双重风险,既有通货膨胀的压力,又有经济下行的威胁。实际上类似于上世纪70年代西方出现的滞胀,这是经济体停滞。

  我们的财政政策、税收体制等等,在中央和地方的关系上,税种设置上,以及整个税收体制和收入政策的改变和设计上,怎么能够促进经济均衡增长?使得通货膨胀的压力能够得到适当的控制,使得经济箫条或经济增长速度乏力的问题能够得到适当控制。

  在这个问题上,财政政策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财政体制的调整,有着极其深刻的影响,所以在这个时候,中国的宏观经济失衡,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双重风险并存局面,这个时候对宏观财政政策的要求、相应的财税体制的改革和调整,就提出了特别的挑战。所以,财税体制改革也好,财税政策的设计也好,要服从于均衡的要求。

  最后,第三个方面财税体制和政策,我觉得是,要适应或者是有利于提高平等目标,或者是公平目标的要求。从财税体制上,我们讲了流转税,70%以上是流转税,从流转税的属性来看,基本上是一种消费税。消费税是什么呢?是从价的,记录价格的,每一个环节征的税都进入下一个环节,产品的价格到最后一个环节的从价这么流转下去,最后实际承担纳税的主体是消费者。谁最后消费,谁就承担着最终的纳税人,这样一个主体。越是收入低的人,收入当中用于消费的比例越大,越是高收入的人,消费占收入的比重越少,那就意味着这种流转税——间接税、消费税为主体的一种税制安排和设计,是消费者(承担)。而消费者里谁的消费收入的比重大?是低收入者。那就意味着整个税制、税种是什么?纳税的主要责任被压到了低收入阶层,越是收入低的,消费占你的收入比重越大的,那就意味着,相对你的收入来说,你纳税的比重就越大。越是高收入的人,消费占收入比重越小。这是一种向低收入者倾斜的税负,这样一种税制,这个恐怕要值得讨论。所以,我们下一步税收体制改革的一个很重要的方向,是要直接对收入来进行征税,而不是间接的通过消费征税。

  今后,像所得税、财产税,直接体现你的收入来源的,税源上收入这个角度来进行税收的直接的征管,直接的调整,可能是要成为一个改革的方向,这种以间接税、流转税、消费税为主体的这种情况,恐怕要逐渐有所调整,这样才能够既保证社会的公平度的提高。其次,推进效率的增进,未来的对于税制和政策的调整的方向,我谈这么三点。

  改革要服从于发展,特别是结构调整的需要,另外一个要服从于增长,特别是均衡增长的需要,另外要体现公平,特别是机会平等的这方面的需要。我就讲到这,那么讲的有什么错误的地方,欢迎大家的批评,谢谢大家。

版权说明: 转载须经版权人授权并注明来源。联系电话:010-56807262

编辑:吉媛媛

央广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