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 |
·5秒广告按15秒40%计费,7秒广告按15秒50%计费,10秒广告按20秒60%计费 |
30秒广告按20秒的1.5倍计费,45秒广告按20秒与15秒的和计费,60秒广告按15秒与30秒的和计费 |
·播出广告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有关规定,广告必须先付款,手续齐备后方可播出 |
·常规广告请于播出前一周预订,加急另收10% |
·常规广告指定播出位置、顺序,加收10% |
·节目中插播参照同时段常规广告价格加收10% |
·因客户原因需要重新制作的广告,每条加收制作费500元 |
·凡在本台创意制作的广告音频,未经许可,不得用于安徽人民广播电台以外的其他商业用途; |
如客户需要,在支付广告创意、制作费1000元,版权费1000元以后方可使用。 |
·07:00只安排7秒企业形象广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