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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独老人起诉争夺冷冻胚胎 法院判决不能继承

2014-05-20 22:05  来源:中国广播网我要评论 

  央广网北京5月20日消息,据中国之声《央广夜新闻》报道,近日, 在江苏宜兴,一对双独年轻夫妻不幸车祸身亡,小两口生前为了解决生育问题,在医院做了试管婴儿,在南京鼓楼医院留下了冷冻胚胎,现在就成了双方父母唯一的希望。为了争夺冷冻胚胎的处置权,双方最终对簿公堂,并追加拒绝交出胚胎的医院为第三人。来听一听各方的主张:

  沈先生告诉记者,他的儿子儿媳结婚多年,因自然生育存在困难,选择做试管婴儿。

  沈先生:我儿子、媳妇一直不外生,结婚好几年,我们五十多岁的人,肯定想抱孙子啊孙女啊,去年3月20日,他们到南京市鼓楼医院去做的试管婴儿。

  小夫妻俩与医院约好,3月25日进行试管婴儿胚胎的移植,可谁料想,3月20日晚上,他们遭遇了车祸,双双死亡。他们的离世给双方父母带来了巨大的痛苦,因为他们都是独生子女。

   沈先生:我们是六十年代出生的人,我们响应国家计划生育的号召,每家只生一个孩子,我们都是独生子女,两家现在一个小孩都没有了,我们50多岁了,你叫我们咋办?

  沈先生和亲家都想到了小夫妻俩留下的四支试管婴儿冷冻胚胎。此案的第一个焦点就是:原被告双方是否有对胚胎的继承权?

  沈先生:现在我们两家人家,他们嘛他们要,我们嘛我们要,双方我们都有权利继承的了。

  南京市鼓楼医院委托代理人郑哲兰表示,医院对四位老人的遭遇非常同情,但是目前对试管婴儿冷冻胚胎的属性还没有明确,不能作为物来继承。

  郑哲兰:首先这个胚胎不属于一个物,现在它是一个什么性质的东西是有争议的,基本上认为是介于人和物之间的一个过渡性的一个存在,如果不属于物,就不能用继承法来继承。

  此案的第二个焦点,沈先生要自己保存、处置冷冻胚胎,是否可行?

  沈先生:我讲良心话,那个医院我不相信它,我拿到别的医院去,放在那边。

  医院强调,《卫生部人工辅助生育技术规范》对处置和监管冷冻胚胎有严格的技术要求,个人不具备条件,不同医院人工辅助生育技术中心之间精子、卵子、胚胎的流转也是被明令禁止的。郑哲兰:比如要有医护人员,要有储存的场所和设备,胚胎的储存必须在液氮罐中,在零下几百度的条件下储存,否则就失去活性了,作为个人来讲,他们都没有这个条件,你想拿走,要拿到哪去呢?它又不是一个可以长期在常温下保存的一个东西,只要拿走就没有意义了。

  第三个焦点,冷冻胚胎怎么处置?沈先生为什么想要这个冷冻胚胎?因为它是血脉延续的希望,他希望能永久保留,等条件允许的时候,争取能孕育成生命。

  沈先生:我说句良心话,想肯定要想,但是现在国家也没有明确的政策,我想国家政府能不能对我们网开一面,特事特办。

  而医院方强调,唯一能让这些胚胎存活的途径只有代孕,但是我国法律明令禁止。

  郑哲兰:代孕会产生很多论理上的问题,孕育出来的婴儿母亲怎么认定?代孕妇女如果出现了死亡、残疾,怎么办?生出来的孩子有问题又怎么办?代孕类似于器官买卖或者器官出租,还会带来另外的一些问题,所以在我们国家是严厉打击的一个违法行为。

  沈先生:是我的我为什么不能拿走?至于我拿走我去干嘛是我的事情,我如果犯了法,有国家的法律处理我。

  “试管婴儿”、“失独家庭”、“代孕”,多个敏感字眼,让这起原本普通的民事纠纷备受关注。15日,这全国第一例的试管婴儿冷冻胚胎继承纠纷案,在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一审宣判。

  一审法院驳回了原告方的诉求,主审法官陆亚琴分析,试管婴儿冷冻胚胎不属于可继承的标的物。

  陆亚琴:施行体外受精手术过程中产生的胚胎,为具有发展为生命的潜能,含有未来生命特征的特殊之物,不能象一般之物一样任意转让或者继承,不能成为继承的标的。

  法官进一步分析,胚胎本身受限制的权利也是不能被继承的。

  陆亚琴:夫妻双方对胚胎权利的行使也是受到限制的,它必须符合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不违背社会伦理和道德,并且必须以生育为目的,不能捐赠、买卖胚胎。现在两夫妻均已死亡,通过手术实现生育的目的已无法实现,夫妻俩手术过程中留下的胚胎,本身就受限制的权利是无法继承的。因此,原告主张在他和被告之间,由他处置监管的诉求,法院是不支持的。

  一审判决后沈先生表示要上诉。

  沈先生:我肯定还要上诉。

  医院方代理律师郑哲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冷冻胚胎将依据法律规定处置。

  记者:医院会不会把这个胚胎给别人?

  郑哲兰:不可能。如果能给别人就不存在这个官司了,就可以给他们了,不可能的。为什么医院尽管对原告和被告这么同情,因为我们也了解他们的情况,也不敢把胚胎交给他或他,就是因为医院如果做了就是违规违法的,交给别人就更不可能了。

  四位失独老人为争夺子女留下的冷冻受精胚胎诉诸法院,一审却以原、被告双方均无法获得继承权,换句话说都输给了医院而收场。

  在社会救助在这一块,我们到底还能够做些什么呢?

  对此,中国之声观察员赵九骁表示:失独家庭的老人会感觉到社会对他们这个特殊群体的忽视。残疾人有专门的残疾协会,其他的人比如特困家庭,政府会兜底。那么他们因为失去的儿女,因为非常绝望,因为老无所养,甚至因为经济上一些窘境,可能国家尤其是一些政策上的安排对他们来说并没有足够的倾斜。所以在一点上我倒觉得非常赞同他们的一些呼吁,就是希望国家对于这些当年积极响应计划生育政策的,而如今在老年的时候却失去孩子这些特殊群体应该是有政策上的倾斜。经济上的补偿其实对于他们来说是远远不够的,因为对于这些失独老人来说他所受到那种绝望,那种心灵的创伤,可能更需要我们在精神上的一些抚慰,而这一点恐怕普通人,我们的全社会在心灵的温暖上也许能做很多的事情。比如说,这养老,叫做养老志愿者或者叫社区的社工,他们也应该多关注一下失独家庭,让孩子们,让有更多希望去关怀他们,希望去温暖他们的年轻人能够把更多的视线转向这些需要温暖和帮助的特殊群体。

  中国之声观察员洪琳表示:我觉得应该有这样的一个机制,就是给失独老人开通在办各种各样事情的时候绿色通道。因为这样的新闻真的很多,今年就有这样的一个新闻,好像还不是失独老人,只不过是父母去世以后,去银行取钱,需要办公证,结果发现办了公证的这个钱存款400块,然后公证需要1000块钱,如果这样的情况显然就不要了,那么这个问题是400块钱无端端的就留给了银行。所以说失独老人有可能会有很多的事情去办,那么很多部门是不是应该给失独老人开一个类似的绿色通道,理解他们这种难处,不要拿这些规则去卡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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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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