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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鼓励单位、个人“认养认租”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

2017-07-13 09:22: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合肥7月13日消息(记者张秋实)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对历史文化街区、村镇的保护与规划已经成为城市品质的重要体现。日前,《安徽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办法》经省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将于8月1日正式实施。办法明确了申报省级历史文化街区、镇、村等称号的具体条件和保护措施,在保护规划区内从事建设活动要进行公示甚至要举行听证会。同时,办法还鼓励有能力的单位和个人参与历史建筑保护,可以“认养”、“认租”。

  范围包括“国字头”和省级文化名称、城镇和名村。所属地有名城、镇、村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其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安排保护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申报方面,办法逐一列出了相关条件,比如申报省级历史文化名称,需要该地区历史建筑、革命纪念建筑集中成片,保留着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且在所申报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范围内有1个以上的历史文化街区。而申报历史文化街区,也需要满足历史建筑能够集中成片,较完整和真实地体现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等条件。

  同时,市、县政府应当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建成年代较久远的建筑物、构筑物进行普查,满足一定条件能够反映历史风貌和地方特色,虽然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也应确定为历史建筑并建立档案。此外,市、县政府可以与保护区内历史建筑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签订历史建筑保护协议,对历史建筑的保护义务和享受补助等事项作出约定;还可以鼓励有能力的单位或者个人采用认保、认养、认租、认购等方式,参与历史建筑的原址保护。

编辑: 高杨
关键词: 安徽;个人;“认养认租”;历史文化名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