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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对无人机、孔明灯及大风筝发出“禁飞令”

2017-05-25 09:35: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厦门5月25日消息(记者马宁)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昨天厦门市公安局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即将在6月1日开始的小型飞行器禁飞令进行解读,从6月1日开始的四个月时间里,包括厦门全市在内的福建省部分地市行政区将禁止无人机、大型风筝、孔明灯等飞行物体升空。

  不久前,福建省发布了民用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采取临时性行政措施的决定,这一决定的执行时间是从今年的6月1日开始到9月30日结束,管制的对象可以简单概括为“低慢小”目标,所谓的“低慢小”是指飞行高度在500米以下、飞行时速小于200公里、雷达反射面积小于2平方米的航空器具,主要分为以下三类:一是有人驾驶航空器,包括轻型或超轻型飞机、三角翼、滑翔伞等;二是无人驾驶航空器,包括现在常见的小型以下无人机。厦门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吴海涌中队长特别提醒,平时常见的航空模型以及空中漂浮的物品也涵盖其中。“特别是有一些小孩子玩的遥控的玩具无人机、航空模型。第三类是小型的空飘物,包括无人驾驶滞留气球,孔明灯、大型风筝,这些都要登记。对于不配合公安局机关进行登记封存的,公安机关会进行处罚。”

  根据规定,持有或者生产、销售这类飞行器的企业或个人,都需要到属地派出所进行登记,公安机关会根据情况进行临时性封存,市民群众也可以对违反该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公安机关会予以奖励。

编辑: 倪艳楠
关键词: 无人机;孔明灯;禁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