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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规定庭审活动全程同步录音录像 方便当事人查阅

2017-02-23 11:29: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2月23日消息(记者孙莹)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为体现司法体制改革的最新成果,回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规范庭审活动、深化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最高人民法院昨日(22日)发布修订后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庭审活动录音录像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该规定将于2017年3月1日起施行。

  《规定》全文共19条,系对2010年8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庭审活动录音录像的若干规定》重新修订。

  据悉,修订后的《规定》重点解决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解决庭审录音录像录制、存储、管理等不规范问题。针对司法实践中存在的庭审录音录像录制管理、开发使用标准不统一,录而不存、存而不管、管而不用等情况,甚至有些地方法院数字化法庭录制设备闲置或仅仅起到监控器作用,造成司法资源浪费等问题,该文件对庭审录音录像的录制、存储、管理、使用等进行了统一和规范。

  二、鼓励改革创新。立足于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注重引导现代技术手段应用于审判工作中,比如,将智能语音识别转换技术引入庭审记录;同时,汲取地方实践探索中所积累的有益经验,推进庭审记录方式改革,为未来信息技术在审判工作中的深度应用拓宽路径。

  三、方便人民群众参与诉讼。从平台和硬件建设入手,通过诉讼服务平台为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等依法查阅庭审录音录像提供便利,保证具有复制权限的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等复制庭审录音以及誊录庭审录音录像等正当权利的实现,完善庭审录音录像签字确认,为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等参与诉讼提供便利和保障。

  四、促进审判质效的提升。针对当前人民法院立案登记制等改革后“案多人少”矛盾更加突出的问题,在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情况下,运用技术手段配置和激活审判资源,促进案件繁简分流工作,提高审判质效。

  据介绍,修订后的《规定》对于深化推进司法公开有很多具体的体现。2016年9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庭审公开网”上线运行,这标志着司法公开的第四大平台建成。

  并且,中国庭审公开网与人民法院的政务网站、官方微博以及其他公共传媒系统形成了丰富、立体的庭审活动直播、录播的平台,人民法院通过将庭审录音录像与上述公开平台衔接,不断地为其推送关于庭审活动的音视频数据,为媒体提供充足的播放源,从而把握了依法公开、及时公开、主动公开的主动权,开辟了构建“开放、动态、透明、阳光”庭审的重要途径。 

  同时,《规定》规定人民法院通过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平台、诉讼服务平台以及其他便民诉讼服务平台提供链接,方便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及时了解庭审情况,并提供相应设施,保证当事人、诉讼参与人等依法复制录音和誊录庭审录音录像的权利落到实处。

  这些新的便民利民和诉讼权利保证措施,必将促使司法公开进一步向深度和广度延伸。这些规定三位一体,将保障司法公开的举措转化为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对庭审活动参与、表达、监督等权利行使,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编辑: 刘华龙
关键词: 最高法院;录音录像;司法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