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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虐童案当事人李征琴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2015-07-21 11:53:00 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7月21日消息(记者景明)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南京虐童案当事人李征琴昨天以涉嫌故意伤害犯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消息最早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官微发布,昨天,李征琴也就是南京虐童的当事人涉嫌故意伤害犯罪,已由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浦口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案件回顾

  今年4月2号,南京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接到辖区某学校老师反映,称该校有一名学生身上有多处表面伤,怀疑遭到养母虐待和殴打。从男童老师拍摄的照片来看,孩子比较瘦小,脚趾红肿,肺部以及整块儿皮肤上有30多道被抽打的血痕,颜色有深有浅,新伤和旧伤叠加在一起,皮肤也变得高一块儿低一块儿。

  南京警方介入调查后,于4月5日凌晨以涉嫌故意伤害将男童养母李征琴刑事拘留,经法医鉴定,男童已经构成轻伤。6月12日,公安机关以涉嫌故意伤害向浦口区检察院提请逮捕李征琴,4月16日,浦口区检察院举行是否逮捕李征琴的审查逮捕听证会,李征琴通过律师向孩子以及其他方面进行诚挚道歉。

  三天后,浦口区检察院依法做出了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虽然嫌疑人未被逮捕,但是侦查一直在进行。经过约3个月侦查,昨天该案由浦口区检察院向浦口区法院提起公诉,案由是涉嫌故意伤害,具体开庭日期还没有公布,我们查阅法律发现,如果构成犯罪,根据我国刑法犯故意伤害罪构成轻伤的将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现年9岁的男童施某于6岁的时候被养父母收养,事情发生以后,当地妇联对孩子进行心理辅导。浦口检察院卫检科也启动检查监督的程序,孩子已被安全带离伤害家庭。

  据了解,受害男童已经回到原来学校复学,平时由其生母在学校附近租房子照顾,现在男童已经回到了安徽老家,来过暑假了。

编辑:许璐娜

关键词:虐童;南京;养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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