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质疑京石高速重获收费权:换“马甲”收费应考证
2014-12-14 11:04:00 来源:中国广播网 说两句 分享到:
央广网北京12月14日消息(记者冯会玲 冯悦)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近日有媒体称,原京石高速公路河北段因收费年限到期停止收费后,又在原路基上重新改扩建了新京石高速,并再获22年收费权。就此,中国之声记者采访了有关交通方面专家,对这一现象进行了深入分析。
高速公路收费的负面报道屡见不鲜。这次媒体的报道焦点在于京石高速公路河北段收费权已经到期,但是它最终换了个“马甲”,再次获准了22年的收费权。业内专家对此报道提出了质疑。
首先,有专家质疑收费权到期的计算方法。其实,我国高速公路收费最早是不设年限的。但是,到了2004年国务院出台了《公路法》规定了收费最长年限:西部地区最长30年,中部是25年,政府还贷路是20年。专家强调,这一法规是在约束2004年以后的高速公路。在这之前,最早政府通过招商引资,有的甚至出现过承诺50年的情况。但是,这条京石高速公路时间计算方法值得考证。不排除有媒体自我推测“用今天的船票坐昨天客船”的情况。
其次,据了解,由于高速公路建设需要贷款经营,各地采取的方法不一。有的地方通过统贷统还的方式对新建高速路建设资金实行倾斜。只要有一条路还没还清贷款,其他所有路不管还清、到期与否都将继续收费。不知道这条京石高速公路是否属于此种情况。有媒体援引了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交通运输部官员的话说,“新京石高速”与“原京石高速”已经是两条不同的高速路,因此重新获得收费权并不违反相关法规。记者调查还在继续。
编辑:高梦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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